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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三免四减半” 优惠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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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三免四减半”

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健康扶贫定点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省脱贫攻坚暗访督导组反馈意见,有部份贫困户看病就医不花钱反而能得到钱,为规范建档立卡贫困户“三免四减半”优惠政策执行,现就这一问题提出整改。参照《江西省优抚对象“三免四减半医疗优待操作规程》(赣民字〔201843)文件精神,“三免”是指一次就诊免除相应医疗服务项目总费用的个人支付部分;“四减半”费用指一次就诊减免相应医疗服务项目总费用个人支付部分的一半。个人自付为零的无需再进行减免。各健康扶贫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遵照此规定执行,并认真规范填写“三免四减半”表格,填写内容要仔细核对准确无误,不得随意涂改。

 

 

 

 

婺源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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