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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婺源县重点区域森林防火阻隔系统生物防火林带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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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婺源县重点区域森林防火阻隔系统生物

防火林带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婺源县林业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婺源县重点区域森林防火阻隔系统生物防火林带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婺林字〔20241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婺源县林业局

二、项目名称及赋码:项目名称为婺源县重点区域森林防火阻隔系统生物防火林带建设项目,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及监管系统赋码为:2402-361130-04-01-226492

三、项目建设地点:婺源县江湾镇、清华镇、镇头镇、赋春镇、秋口镇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生物防火林带40公里。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377.88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债项目资金298万元及地方配套资金79.88万元。

六、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2个月

七、节能审查意见和相关要求:请按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设计规范,切实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八、招标方式:请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九、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

1.《关于下达2023年增发国债林业项目清单的通知》(饶林规字[2024]2号);

2.《关于江西省上饶市重点区域森林防火阻隔系统生物防火林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饶发改行政字[2024]11号)。

十、项目变更及文件有效期规定:

1、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本项目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接文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下步施工图设计,尽快组织实施,发挥投资效益。    

                       婺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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