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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婺源县高铁片区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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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婺源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婺源县高铁片区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婺旅股字〔20221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基本同意编制单位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后的项目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为提升全域旅游品质,展现婺源生态魅力,加快旅游建设,促进婺源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二、项目建设单位:江西婺源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及赋码:项目名称为婺源县高铁片区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及监管系统赋码为2202-361130-04-01-294082

四、项目建设地点:婺源县高铁片区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占地面积约47.49亩,总建筑面积约7029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887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421.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旅游综合集散服务中心、客运换乘中心、停车场、换乘通道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相关旅游综合服务功能建设。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4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262.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06.17万元,基本预备费1931.38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企业自筹

七、项目建设工期:18个月

八、节能审查意见和相关要求:请按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设计规范,切实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九、招标方式:请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省、市、县有关招投标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十、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

婺源县自然资源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20221号。

十一、项目变更及文件有效期规定:

1、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本项目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接文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下步施工图设计,尽快组织实施,发挥投资效益。

                       婺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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