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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7年度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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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7年度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乡(镇)党委、政府,蚺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政法综治战线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政法工作“三大主要任务”,深入推进平安婺源、法治婺源、过硬队伍建设,忠实履职、顽强拼搏、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全面提升政法工作水平,为推进婺源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为弘扬先进、推广典型,县综治委根据《婺源县2017年度科级领导班子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婺办字〔201764号)和《2017年度婺源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婺综治字〔20173)精神,结合2017年度综治考评情况,决定授予环保局94个单位为“2017年度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全县上下要向先进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扎实履职,为推动我县“发展全域旅游,建设最美乡村”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婺源县201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名单

 

 

婺源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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