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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发改委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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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朱春华

办公地址:婺源县蚺城路26

办公时间:上午8-12点,下午230-530分(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93-7351630

婺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工作职责

婺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并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县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统筹协调并参与研究制定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标准。组织申报中央、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措施。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措施,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措施。统筹推进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规划。协调第一、二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策略。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策略。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研究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协同有关部门制定人才工作重大政策,实施人才工作重大工程。提出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项目的人才需求意见。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能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项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能源等重点领域涉及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研究能源开发和利用,负责能源行业管理,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加强能源监督管理,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推进能源市场建设,维护能源市场秩序。负责全县石油、天然气管道的保护工作,统筹协调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

(十三)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研究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衔接平衡,审核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重大专项规划,安排交通建设年度计划和重大交通投资项目,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六)全面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能源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职责,督促有关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在研究制定产业规划时,提出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措施。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责分工

1.与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与制度,拟订全县主体功能区相关政策,开展全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再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等职责。

2.与上饶市婺源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婺源生态环境局负责县应对气候变化与减排有关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县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有关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法规服务股)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工会、后勤、信访、接待和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统计、政务公开、网络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负责机关的党群、纪检、组织、宣传、人事工作。

负责受理权限内的项目核准;负责全县价格法制工作,处理价格行政复议;负责对受理项目组织机关职能科室进行会审、批复或转报;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协调和办结工作;承担网上审批日常服务、管理、协调和监督等工作;负责省、市级授权和县级管理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行政许可项目的受理和转办工作。负责权力清单授权的市场调节价收费(价格)备案受理办结工作。负责核发服务价格登记证办理工作。负责牵头编制全县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及管理工作,负责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工作,承担各项清单相关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提出全县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修订建议。

组织或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分析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负责法治建设、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机关法律事务工作;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负责定调价等行政行为合法性、程序性审查;审核、复核定调价意见和价格行政处罚决定;负责督查行政处罚决定的落实;负责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负责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工作。

负责制定全县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指导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化服务,统一全县的交易规则、交易流程和服务标准;负责全县统一的综合专家库建设;承担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综合管理和与各行业监督部门的协调职责;承担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协调推进小组日常工作。

(二)综合股(能源地区财外股)

提出全县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措施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协调县级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组织拟订和实施年度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全局性事项。负责全县经济监测预测预警,开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形势分析研判。组织开展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落实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对接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区域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推进“一圈引领、两轴驱动、三区协同”区域发展战略,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协调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以及以工代赈规划。研究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建议。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研究财政货币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重大项目。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审核重大项目。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研究提出农村经济与生态保护和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相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推进。

承担 “放管服”、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等相关工作,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指导和推进全县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及管理工作。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及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承担县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产业社会股(投资交通股、农经环资股)

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推进创新企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及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限制和淘汰落后工艺技术、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建设。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拟订并协调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流通体制改革等相关重大问题。承担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新理念培育新动能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联合工作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研究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协调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拟订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组织编制就业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

研究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编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建议。组织申报中央、省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按分工组织扩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承担县级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查。研究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

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出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拟订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建议。承担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循环经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项目的储备、申报和审核。负责组织和指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组织实施节能评估后评价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节能监察工作。承担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研究提出并协调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能源发展政策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能源体制改革。衔接平衡专项规划与能源发展规划和全县发展规划。按权限审核能源重大建设项目。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县石油、天然气管道的保护工作,统筹协调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重大能源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

(四)价格调控股(价格管理和收费管理股)

负责全县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组织拟订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收费政策和改革方案。推进实施政府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政策。提出政府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行政事业、经营性收费的范围、原则、办法和修订定价目录、收费项目的建议。提出权限内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的制定、调整建议。

监测、分析和预测市场价格运行情况,提出全县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负责价格听证工作。研究提出全县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和发放范围的建议。组织实施全县成本监审、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调查。承担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定价调价监审工作。研究和分析成本费用构成及变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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