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转发)2月1日起实施!新版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出炉
【字体:   

    2023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以下简称《目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目录》是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政府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实施财税、信贷、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共有条目1005条,其中鼓励类352条、限制类231条、淘汰类422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录》作为一项基础性、综合性产业政策,涉及行业多、涵盖领域广,自制订发布以来,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引导社会资源流向、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们在广泛征求部门、行业协会、地方发展改革委和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形成了《目录》。”上述负责人表示,《目录》在保持总体连续稳定的同时,聚焦前期实施中的问题和各方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对框架结构、行业设置、条目设置、表述规范等进行了调整优化,进一步增强指导性、可读性、实用性。
    新版《目录》主要有以下特点:
    框架结构上,在篇首和章首增加了政策导向说明,介绍《目录》的基本情况、修订导向和相关政策,进一步增强指导功能。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行业设置进行调整优化,更好体现产业发展新趋势和行业管理新要求。
    行业设置上,鼓励类新增了“智能制造”“农业机械装备”“数控机床”“网络安全”等行业大类及相关领域有利于产业优化升级的条目,限制类、淘汰类中新增了“消防”“建筑”行业大类及相关领域不符合绿色发展和安全生产要求的条目。
    条目设置上,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强化安全、环保、能耗、质量等领域标准作用,落实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等要求,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避免简单以生产能力、装置规模等作为新增限制、淘汰依据。
    表述规范上,鼓励类主要发挥引导作用,在条目表述上主要根据不同行业发展阶段和特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宜粗则粗、宜细则细,对发展方向比较明确的领域,尽可能明确指标参数;对发展方向不明确的新产业新业态,则宜粗不宜细,仅作方向性描述。限制类、淘汰类目录涉及禁止新增、淘汰产能,为突出可操作性,避免因内涵不清出现的“一刀切”,条目表述要求能细则细,尽可能聚焦重点品种,明确指标和参数。
    对于新版《目录》的实施机制,上述负责人称,在贯彻实施《目录》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实际,采取具体措施,合理引导投资方向,鼓励和支持发展先进生产能力,依法依规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