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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政务失信投诉举报机制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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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建立政务失信投诉举报机制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婺源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婺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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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政务失信投诉举报机制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改善社会信用环境,强化全县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我政务失信治理长效机制,提高政府公信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现将政务失信投诉举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涉及政府部门的失信行为受理范围

(一)政策朝令夕改,不兑现承诺;

(二)在招商引资中,失信于投资商;

(三)超标准收费等违反价格法律法规;

(四)公务人员滥用职权,谋取私利;

(五)“新官不理旧账”违约毁约等失信问题;

)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行政不作为等严重破坏政府公信力及对外形象;

)其他失信信息。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中央及地方法律法规的修改导致政府的政策不能实施,或者可以实施但可能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财产损失的,不列为政府失信行为。

二、不予受理的失信行为范围

(一)诉讼期间未经裁决的失信行为;

(二)涉及部队、军的失信行为;

(三)涉及刑事案件的失信行为;

(四)投诉举报人未以实名进行举报或者投诉举报内容模糊不详,无从调查或回复的失信信息;

(五)应当依法通过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六)其他不可以通过投诉举报方式受理的失信信息。

三、投诉举报办理

婺源县信用办负责受理通过电话、互联网、信件等方式举报的失信投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投诉举报人,并说明理由。投诉举报承办单位自收到转办、交办的投诉举报后,应自收到之日起20日内调查核实,依法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信用办,信用办应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投诉举报人。

四、投诉举报途径

途径1: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途径2:登陆政务服务网进行投诉

途径3:登录婺源县人民政府官网选择政民互动栏目中的县长信箱进行投诉

途径4:上门投诉

受理单位:婺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7937351631

地址:婺源县蚺城路26号

欢迎广大市民对政府失信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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