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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婺源县政务诚信领域2022年专项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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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婺源县政务诚信领域2022年专项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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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婺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2615


婺源县政务诚信领域2022年专项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关于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实施意见,切实解决政务领域失信突出问题,提升政府公信力,树立政府良好形象,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在全县开展政务诚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集中整治,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排查整改,切实解决政务领域失信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预防政务失信长效机制,彻底清理失信问题存量,严防发生增量。依法依规及时兑现在招商引资、征地拆迁、PPP项目等方面的承诺事项,全面清理偿还政府及政府相关单位应偿还的工程款、物资采购款;建立健全因政府失信导致企业产权损害投诉和赔偿机制,抓紧甄别、纠正一批因政府失信导致的产权纠纷案件;纠正部分国有企业、大企业利用优势地位以大欺小、拖欠民营企业款项的行为。切实纾解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困境,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着力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四最”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重点针对政府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新官不理旧账”、政府政策承诺和合同契约失信违约、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和目标导向,列出责任主体,建立措施清单,切实抓好整改。同时,认真研究制定和修改完善相关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政务失信行为发生。

(一)着力整治政府承诺不兑现问题

梳理排查政府招商政策、征地拆迁、PPP项目已签订合同不兑现问题清单,督促相关单位严格兑现依法向社会及行政相对人做出的政策承诺,依法履行签订的各类合同,切实规范合同管理,防止发生新的违约行为,推动甄别纠正涉产权纠纷案件,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问题。

(二)着力整治政府类投资项目不及时结算、长期拖欠款项问题

摸排政府类投资项目不及时结算、长期拖欠企业工程款、物资采购款的基本情况,开展专项清理行动,促进相关单位加快政府拖欠款项清理偿还工作。同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发生新的欠款。

(三)着力整治征地补偿款未足额及时拨付到位问题

全面梳理排查政府征地补偿费不兑现问题清单,加快拖欠征地补偿款清欠工作,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提高征地补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切实维护征地对象的合法权益。

(四)高度重视“以大压小”拖欠账款问题

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作部署,坚持“能偿尽偿、能清尽清”原则,督促国有企业、大企业尽快偿还拖欠的账款。完善法律法规,合理保障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纠正部分国有企业、大企业利用优势地位以大欺小、拖欠民营企业款项的行为。

(五)建立社会广泛监督机制

通过“信用中国(江西上饶)”网站及平台设置的失信投诉举报功能,广泛开展网上评价,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对政务失信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将各单位部门和公务员在行政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而被行政处罚、行政处分、纪律处分、问责处理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判决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政务失信记录纳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加强对政务失信记录的采集和公开,将有关记录汇总至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通过“信用中国(江西上饶)”网站依法依规逐步向社会公开。

三、整治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对政府承诺不兑现问题跟踪问责

全面梳理排查政府招商引资、征地拆迁、PPP项目承诺不兑现问题、确定责任主体,提出解决措施和时限,形成整改措施清单和工作台账,并实行跟踪问责。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分析评估体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合规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要程序,保证合同条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准确记录、评价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履行承诺情况。招商引资相关单位必须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将其公示在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及“信用中国(江西上饶)”网站。(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人民法院;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蚺城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二)加快完成政府欠款清理偿还工作

对于政府类投资项目不及时结算情况,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及时组织施工单位编制竣工结(决)算,加大对项目建设单位的问责力度。建立政府欠款台账,动态督促相关单位依法依规按时完成概算调整手续,按时完成项目验收,及时拨付拖欠企业的工程款、物资采购款项,加快政府拖欠款项的清理进度。督促相关单位严把项目审批关,严禁实施未经充分论证、未落实建设资金的项目,严厉查处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防止产生新的欠款。(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资办;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蚺城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三)建立健全因政府失信导致产权损害赔偿机制

坚持有错必纠,抓紧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对抽查和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对列入台账整改的案件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整改期限,整改结果进行销账处理。依法依规加大产权保护领域政务失信案件处理力度,推动因政府失信导致企业产权损害投诉和赔偿问题的解决。(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蚺城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四)多管齐下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对征地拆迁后续安置房建设存在的未及时交付问题,要加快融资,协调各部门尽快开工建设。对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补偿款未及时足额到位的问题,要加大统筹力度,制定解决方案,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对自查中排查出的政府及相关单位涉及征地补偿费失信违诺事项建立台账,提出处理意见,确定办理时限,逐项整改销号,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对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拒不配合工作等问题,依法启动司法程序,加大征迁力度,加快产权产籍注销办理,适当调整征收范围,推进市政设施依法拆迁,促进项目尽早落地和开工建设,通过依法依规处置相关问题,促进项目落地和开工建设,推进全县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蚺城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五)开展政府、国有企业等欠款及失信被执行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县法院梳理2021-2022年全县各乡(镇)政府、国有企业、大企业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梳理出涉及金额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欠款事件,对实有能力却在规定期限未能偿还账款的涉事主体,依法依规在“信用中国(江西上饶)”网站予以公示。督促失信主体全面履行法定义务或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督促企业加快推进相关制度的研究和制定,建立防范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国资办;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蚺城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6月15日-6月20日)

各主要任务第一责任单位要及时会同相关单位召开专题整治会议,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整治措施、工作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6月20日-2022年10月30日)

对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的问题进行分类,并按照职责分工,转交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理,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各单位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做到每个问题都有记载、每个问题都有措施、每个问题都必须整改到位。

(三)成果总结阶段(2022年11月)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成果,通过召开总结会或借助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各单位可梳理本单位具有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和突出成果,报送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县社会信用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有关方式进行宣传推广。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政府负责本地区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并统筹负责政务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和排查整改。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组织领导,深入细致开展政务失信问题排查整治,对未排查整治但被国家或省通报的政务失信问题,县信用办将提交相关部门严肃问责,切实做到对政务失信问题的“全覆盖、无遗漏”排查整改。

(二)建立工作机制。各责任单位要针对重点领域政务失信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查找问题,落实整改,梳理总结解决问题的举措、经验、办法,把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相结合,建立健全政务诚信建设长效机制。

(三)强化社会监督。各责任单位要主动宣传政务诚信相关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积极性,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对情节严重的政务失信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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