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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吴雄鹰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关于确定吴雄鹰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吴雄鹰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吴雄鹰,男,汉族,大专学历,婺源县赋春镇赋春村人,1986年11月出生,2007年9月参加工作,现为赋春村委会聘用干部。该同志于2020年11月10日提出入党申请,2021年6月1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戴鹤龄、吴裕民。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2022年8月10日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2022年8月25日被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2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18270831209

来信地址:婺源县赋春镇赋春村党支部

邮政编码:333200

                     中共赋春镇赋春村支部委员会

                           2022年8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