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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吴伟华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关于确定吴伟华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吴伟华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吴伟华,男,族,中专文化,婺源县赋春镇赋春村人19811215日出生,20039月参加工作,现任赋春村委会村委委员。该同志于20191215日提出入党申请,2020629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吴国祥胡晓芳根据2021年4月30日党务工作培训视频会省组讲话精神,今年建党百年情况特殊,凡在6月30日前满1周年的,可在6月初提前开会表决接收列为发展对象。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202161日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202161日被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为202167日至2021611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13097367220

中共赋春村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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