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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2024年春季赏花旅游高峰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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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县 2024 年春季赏花旅游高峰期各项工作,提高旅游安全保障能力,提升旅游接待水平,充分展示“中国最美乡村”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打造“三个样板”,实施“六大工程”,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婺源篇章。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全面推进全域旅游提档升级,做优做强全县旅游产业,持续擦亮“中国最美乡村”品牌。

二、总体要求

按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的方针,坚持党政引领、干部靠前、志愿服务,推行党员干部人手一件反光背心,做到见事管事,全力做好春季赏花旅游高峰期游客服务工作。认真落实春季赏花旅游高峰期各项工作措施,不断优化旅游市场环境,丰富优质文旅产品供给,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全面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调度,坚守底线,确保安全有序

1.坚持“一个标准、一把尺子”,江岭景区、篁岭景区实施换乘运营,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执行换乘,自始至终落实到位,科学疏导游客车辆,实现“睹花(赏景)不堵路”。江湾梨园村换乘点要增加换乘工作人员、换乘车辆和志愿者,确保运力、人力充足。(责任单位:江湾镇、溪头乡、婺源乡村文旅有限公司、篁岭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2.完善《婺源县旅游高峰期旅游景区交通预警和管控工作方案》,适时启动道路交通管控措施,提前2小时发布预警手机短信;汪口景区、李坑景区路口要备好限流引导标识牌,引导游客错峰游览;江湾、篁岭、江岭、晓起、李坑、梦里老家、武口大桥、鑫邦酒店至文公北路段等处主要堵点,各指挥长要牵头在现场指挥调度,交通、交警、城市管理、镇村等单位要全力配合维护交通秩序。(责任单位:各指挥部、县公安交警大队、县文广新旅局)

3.按照省、县、乡、村级公路建管分工,对公路主干线和景区公路实行动态检查维护,及时修补坑洼,保持路面平整;相关企业在春季赏花旅游高峰期前完成江岭景区 1 号、2 号、3 号停车场和江湾景区梨园村停车场基础设施维护,完善标志标线及停车指示牌。(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江湾镇、婺源乡村文旅有限公司、篁岭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4.制定通往景区重点路段的交通应急预案,在重点景区、重点路段安排人员值守,协助景区培训交通协管员,做好江湾景区、篁岭景区、江岭景区、晓起景区、李坑景区、水墨上河景区、梦里老家景区、婺女洲度假区以及段莘乡“1 号公路”、溪头乡港口村、思口镇思漳街、清华镇清华路等地部分路段交通疏导工作,防止出现交通堵塞;严格控制江湾镇深渡村、晓起村、上坦村,溪头乡港口村、秋口镇平山新村、王村等路段的车辆停放,避免出现乱停乱放、车停人走等现象。〔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镇、街道)〕

5.开展道路隐患排查,做好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的安全监管,提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险要路段安装防护栏、减速带和安全提示牌;交警部门和属地乡镇要加强执法巡查,设置流动岗,做好交通疏导和秩序维护,禁止车辆在公路上停放。〔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6.全面排查民宿、农家乐等住宿设施用火、用电、用气等安全隐患;加强对旅游经营单位和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的服务与监管,督促景区、宾馆饭店以及娱乐、住宿、餐饮、购物等场所业主按照婺源县安委办《关于印发农家乐(民宿)配齐配强消防设施器材装备的通知》(婺安办字〔2020〕33 号)要求,配齐消防设施,消除火灾隐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生态环境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7.做好灵岩洞景区、鸳鸯湖景区、梦里老家景区、月亮湾公园、秋口镇石门村、江湾镇上坦村、思口镇漳村及婺女洲等水上营运船艇及竹筏的安全监管力度,严查船员无证上岗和不合格船艇在水上作业。(责任单位:江湾镇、秋口镇、紫阳镇、赋春镇、思口镇、大鄣山乡、蚺城街道)

8.加强段莘乡三眼桥等网红非景区打卡点的安全监管,对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安全设施不齐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的“野景区”“野营地”不得对外开放。〔责任单位:各乡(镇、道)〕

9.督促各文旅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隐患整改;做好赏花高峰期间电梯、溜索和索道等特种设施设备安全排查;加强景区拓展项目管理,完善攀岩、空中、水上等项目安全措施,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运营,确保安全。(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县社体中心)

(二)强化监管,统一规范,确保诚信经营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溪头乡江岭、江湾镇篁岭、秋口镇月亮湾、赋春镇严田、段莘乡庆源村、思口镇思溪延村、紫阳镇瑶湾、溪头乡龙池汰、浙源乡岭脚、沱川乡查平坦等赏花地和浙岭古驿道、溪头乡龙池汰小燕岭古道、段莘乡珊厚至庆源古道、秋口镇官桥至秋溪古道、思口镇思溪至西冲古道、中云镇十八里桃溪古道、赋春镇梅岭古道、太白镇潘村古道、紫阳镇(蚺城街道)由义岭至化岭古道、许村镇洙坑古道等赏花古道的日常交通秩序管理和设施维护。〔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公安交警大队〕

2.加强“婺源 1 号公路”等网红公路管理,规范公路沿线摊点摆放,做好卫生保洁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业管理中心〕

3.组织开展旅游市场联合执法行动,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乱象,严防不合理低价游;督促指导景区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履行监督管理本辖区内旅游市场的职责;协调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联合行使行政执法权,依法检查和处理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旅游市场联合执法调度中心)

4.做好景区、宾馆饭店及娱乐、住宿、餐饮、购物、运输等行业明码标价工作,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整治虚假宣传、制假售假、尾随兜售以及商业贿赂,依法查处无证、欺诈、不诚信等违规经营行为;开展诚信经营宣传,营造良好经营氛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5.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车辆带“病”、超载、超时、超速运营以及出租车抢客、宰客、抛客等行为;在汽车站、高铁站、高速公路出口等显著位置制作温馨提示牌,提醒游客乘坐合法运营车辆;加大出租车等客运车辆司机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服务质量;加强高铁站出租车、网约车管理,确保游客进出站安全,营造车站周边秩序良好的出行环境。(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城市管理局、蚺城街道)

6.指导景区及宾馆等接待单位做好车辆、客房防盗工作;各基层派出所要安排干警驻景区值班、巡逻,确保春季赏花旅游高峰期社会治安良好。(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7.严防景观村乱收费和村民乱收停车费等现象,未经收费主管部门批准许可,禁止随意向游客收取费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市场监管局〕

8.保持旅游市场价格总体稳定,常态化开展价格监测,重点关注旅游高峰期间的住宿价格,对于虚标房价要及时干涉,依法依规规范价格行为。(责任单位:县旅游住宿价格调控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9.围绕“不让一位游客在婺源受委屈”的服务目标,县旅游诚信退赔中心和乡镇旅游诚信退赔工作站要加大诚信退赔工作力度,为全体游客营造安心、放心和舒心的旅游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县旅游诚信退赔中心、各乡(镇、街道)〕

10.继续发挥“旅游 110”机制作用,做到机制不能变、力量不能弱、人员不能减,做好“旅游 110”与“E呼即办”衔接,注重处理结果。〔责任单位:县“旅游 110”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强化治理,提升品位,确保环境优美

1.加大景区内外环境整治,重点整治景区乱搭乱建、占道经营和摆摊设点等突出问题;清理公路沿线垃圾、破损广告牌、建筑垃圾和障碍物;清理河道内漂浮垃圾和树挂垃圾。〔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城市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

2.负责落实干部分片包干,与公路沿线农家乐、餐馆(特别是溪头乡港口村、江湾镇晓起村、江湾镇富山坑村、江湾镇篁岭新村、秋口镇李坑平山新村等)店主共同做好就餐车辆的有序停放。〔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加强景区景点林区保护,禁止发生影响旅游观感的林木采伐行为;督促各乡(镇、街道)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严禁野外用火,严控非法炼山。〔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

4.做好赏花高峰期全县环境监测,及时制止和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5.督促指导相关乡(镇)、景区做好地灾隐患点治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自然资源局〕

6.加大渣土车、大货车等大型载重车辆监管,引导过境大货车走高速公路通行,渣土车错峰通行。(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

7.倡导文明旅游,抵制不文明行为,开展“文明出行、文明旅游”“带走垃圾、带回记忆”等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干净整洁、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文广新旅局〕

8.在高铁站、高速婺源出口、高速婺源北出口等连接线处搭建春季油菜花主题景观小品,实施主要景观节点花化、彩化工程,提升城市颜值品位。(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四)强化服务,完善设施,确保游客满意

1.加强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及娱乐、住宿、餐饮、购物等场所卫生监督;指导文旅企业加强传染病预防工作;督促指导江岭、江湾、篁岭、李坑、晓起、汪口、卧龙谷、彩虹桥、思溪延村、灵岩洞等重点旅游景区设立医疗点,及时为游客提供医疗服务;遇突发事件,立即组织卫生技术力量,做好运输、救援工作。(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2.在高铁站及高速公路江湾出口、婺源北出口、婺源出口、溪头出口、清华出口、沱川出口设置旅游官方宣传服务平台,提供旅游咨询志愿者服务,免费发放全县旅游交通图和景区宣传折页;在重点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点入口和赏花路段设置党员服务驿站或红心服务台,提供旅游咨询等服务。〔责任单位:县文旅产业发展中心、团县委、各乡(镇、街道、园区)〕

3.每日监测全县加油站库存情况,科学合理调度油源,确保高峰期间各加油站油料供应充足。(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4.开展用电隐患排查,制定应急预案,全面保障春季赏花旅游高峰期间用电安全。(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5.做好气象信息提前预报和雷电等灾害预警防护工作。(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6.大力推进美景和文化进厕所工程,城区厕所、乡村厕所、旅游厕所要配齐手纸、洗手液、烘干机等设施,配备地面防滑垫,增加保洁次数,保持干净卫生,无异味。〔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新旅局、各乡(镇、街道)〕

7.建立通信应急保障措施,确保江湾、江岭、篁岭、婺女洲、高铁站等人流量多的地方移动信号稳定和通信畅通,推进重点景区 5G 信号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

8.指导景区景点开展培训工作,提高景区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及时受理、处理游客投诉,妥善解决游客因拥挤、排队等产生的不满情绪。督促宾馆饭店加强行业自律,严把食品采购关、质量关,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加强旅行社导游人员服务和安全教育,严禁租用不合格旅游车辆。(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

四、组织机构

成立婺源县旅游高峰期接待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汪春辉

副组长:俞 戴有彬 金泽安 张国旺 方良福

员:杨庆锋 李晓田 程东锋 傅容萍 王雪勤 万智强 方西良 董跃华 洪日新 郎建平 程茂强俞晓霞 程林峰 叶茂根 胡万国 吴进良 詹淦樟 詹进春 王德金 詹帮祥 潘战勇 查帅坤 陈晓宇 胡洪生 喻肖熠 张林华 吴勇勇 程根茂 占孙福 程桂开 王根荣 张茂泉 吴锦寿 吴顺兴 张建华 王银芳 洪建军 江海平 蔡志焕 罗进军 陶开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广新旅局,王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春季赏花旅游高峰期为 3 月 4 日至 5 月上旬,挂点乡(镇、街道)和挂点景区的县领导在春季赏花旅游高峰期间要亲临现场,指导所在乡(镇、街道)和景区抓好人居环境、卫生环境、旅游秩序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在周一至周五至少协调督导一次,周六、周日每天一次。各乡(镇、街道)要健全旅游高峰期管理组织机构,制定春季赏花旅游高峰期工作方案,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尤其在易堵车的景区、路段,所在地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必须蹲点值守,以便第一时间协调解决相关事宜。

(二)加强沟通,注重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春季赏花旅游高峰期信息报送和反馈机制,每日及时交换相关工作信息,做好工作衔接和补位,确保工作覆盖无死角、工作交流无盲区。要大力举办文化民俗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大力开展春季赏花旅游宣传报道工作,跟踪报道各地各部门备战春季赏花旅游高峰动态,及时公布高峰期各项服务措施,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春季赏花旅游高峰期新做法、新项目、新亮点。

(三)加强督查,严肃纪律,提升工作质效

春季赏花旅游高峰期间,县纪委县监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文广新旅局、县融媒体中心将组成督查组,对各指挥部工作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和单位将在县电视台予以曝光;对于相互推诿、工作不力并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单位和个人,县委、县政府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春季赏花旅游高峰期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报县春季赏花旅游高峰期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文广新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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