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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上饶市市本级第一批“一次不跑”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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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饶府厅字〔2018〕2号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上饶市

  市本级第一批“一次不跑”政务服务

  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根据《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公布省本级第一批“一次不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赣政务发〔2017〕2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上饶市市本级第一批“一次不跑”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

  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一次不跑”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确定的相关事宜规范业务办理,确保企业和群众“一次办好、一次不跑”。对列入“一次不跑”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前往现场办理。对仍需前往政府部门办理的,应主动告知,并按当事人意愿办理。要按照分批推进的要求,结合部门职能和实际,对有可能实现“一次不跑”的政务服务事项,要再次进行系统梳理,努力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次不跑”。

  各地要参照本通知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和公布“一次不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报市政府办公厅备案。各地、各部门要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动态管理。政务服务事项变动后,要及时提出事项清单调整修改意见,经审核备案后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市或县分厅对外发布。

  市政府办公厅将组织市委编办(市审改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电子政务办等部门定期对“一次不跑”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相关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将予以通报。

  附:上饶市市本级第一批“一次不跑”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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