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府字〔2019〕114号
婺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徐学忠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蚺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徐学忠为婺源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经理;
余晓东为婺源县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
汪根林为江西婺源森林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婺源县林业产业发展管理局局长职务;
孙 杰为婺源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汪文飞为婺源县公安局旅游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婺源县公安局沱川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鹏亮为婺源县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主任;
俞清溪为婺源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凤莺为婺源县饶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婺源县生态林场副场长职务;
王金莲为婺源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汪晓根为婺源县劳动监察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江慕兰为婺源县珍珠山生态林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李宝田为婺源县林业产业发展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侯孝荣为婺源县中型水库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汪湧翔为婺源县接待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庆云为婺源县天佑中学副校长(挂职一年);
叶 茂、叶长青为婺源县天佑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查帅飞、李志红为婺源县朱熹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汪正文为婺源县文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叶金鹏为婺源县司法局紫阳司法所所长,免去其婺源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郑健勇为婺源县司法局秋口司法所所长,免去其婺源县司法局沱川司法所所长职务;
潘国良为婺源县司法局工业园区司法所所长,免去其婺源县司法局浙源司法所所长职务;
薛晓峰为婺源县司法局太白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柴贵斌为婺源县司法局珍珠山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汪 诚同志的婺源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职务;
查永清同志的婺源县朱熹中学副校长职务;
詹锦泉同志的婺源县天佑中学副校长职务;
汪远勇同志的婺源县司法局紫阳司法所所长职务。
婺源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