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婺源县饮用
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蚺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婺源县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婺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