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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颁发《江西省人防工程费用计算规则2018版(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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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防办 、赣江新区城乡统筹局, 有关单位:

加强我省人防工程造价管理,规范人防工程计价行为,根据国家人防办《关于颁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人民防空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通知》(国人防〔201539)、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省人防工程实际,编制了《江西省人防工程费用计算规则2018版(暂行)》,并已审定通过,现予颁发,自 201911日起在全省执行。原《江西省人防工程费用计算规则 (2005版)同时停止执行。

本规则与国家人公室颁发的《人工程预算定额》2013第一册掘开式工程(HYD99-01-2013)、第二册坑地道工程(HYD99-02-2013)、第三册安装工程(HYD99-03-2013)及《人空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RFJ02-2015配套使用。凡抗力等级在6B级以上(含6B级)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人防工程(含“结建”防空地下室)和人防加固改造工程以及建筑面积在 200平方米以下的口部伪装 (附属)建筑,均按本规则执行。

2019年1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或已发出招标文件的工程项目,其计价办法仍按合同约定或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本规则由江西省人防工程标准定额质量监督站负责解释,在执行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反映。

 

 

               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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