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出情况的公示
根据饶财文【2018】9号文件,上饶市文明办2018年度下达给婺源县文明办文化建设事业费4.7万元,目前已支出43641元,其中《美德婺源》印刷费19601元,资助思口前坦村和蚺城街道办花园域社区公民思想道德宣传费1.5万元,开展关爱贫困学生、购买纸张办公用品6630元,更换打印机部件1610元,文明单位(村镇)报纸上公示800元。现对以上文化事业建设费支出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7日内向县文明办提出书面意见,县文明办电话:0793—7351543。
婺源县文明办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