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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吕建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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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国资办字[2017]02号

 

关于吕建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留守处:

经2017年4月13日县国资办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吕建新同志为县工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经理;

   朱仲华同志为县工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经理(聘用)。

免去:

汪观焰同志的县工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经理和婺源茶厂留守处主任;

吕建新同志的县手工业联社留守处主任。

     

 

 

婺源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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