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县财政局机构设置信息
【字体:   

婺源县财政局(婺源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工作职责

婺源县财政局(国资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研究财税发展战略,拟订县与乡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县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乡镇财政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监督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拟订全县国库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

(五)组织落实财政金融相关政策,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政策、制度,拟订全县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县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参与我县涉外债务谈判。

(八)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承担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负责组织开展财政法治建设、财政普法工作。

()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负责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十)负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拟订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十一)组织所监管企业、经营性事业单位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

(十二)根据县政府授权,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十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干部管理权限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统筹推动所监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监管企业人才培养、推荐、选拔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会计法规股)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会务、文电、文告、机要、保密、保卫、人事管理、督办、档案、公务接待安排、机关财务、机关后勤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财政信息和宣传、综治、节能、信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

贯彻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财政法治建设,财政普法工作,承担国家赔偿财政有关工作,承担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财政“放管服”改革工作。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和制度,管理财政票据。

(二)综合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

承担公积金等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研究提出有关个人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参与实施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国有土地出让等的收支管理,监督管理彩票资金、住房保障资金等。

承担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测绘等方面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三)监督评价股(政府采购监管股)

负责拟订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承担财政内控建设和内审工作。负责有关财政资金监管系统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拟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和财政资金绩效指标体系,组织绩效评价有关工作。负责开展县级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运行监控、评价管理和评价结果运用等。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拟订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对政府采购监管的信息进行公告,对政府采购信息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和报送;受理采购人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督促采购人按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组织采购活动;负责对本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的抽取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受理供应商投诉;对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理;承担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谈判县级应对工作,承担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和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四)预算股(国库股)

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编制年度全县和县本级预算草案报告。承担县本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县本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县对乡(镇)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牵头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组织推进政府预算体系建设、预算信息公开。拟订政府债务举借规划,承担政府债务和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债务管理和防范化解风险工作。

组织制定全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预算执行、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进行总预算会计核算,编制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汇总全县财政决算。组织实施财政决算报告及报表公开,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承担国库资金调度有关工作。管理财政专户,负责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管理工作。代理乡镇财政总会计核算。

(五)经济建设股(社会保障股)

承担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交通、住建、应急、商贸、物资、供销合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研究提出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组织实施企业财务管理各项制度。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承担金融方面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全县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六)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

承担行政、党派、群团、公安、司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负责落实人才发展有关资金和财政政策。拟订县本级执法执勤公务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政策,承担县本级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编制、调配、更新、处置工作。

承担宣传、教育、体育、文广新旅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

(七)农业农村股(扶贫股)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专项贷款贴息。承担粮食等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

承担扶贫、移民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全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负责全县扶贫和移民资金的管理与拨付。参与县级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政策制定,研究起草有关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政策性扶贫专项贷款贴息。负责组织开展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管理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八)资产管理股(企业改革发展股)

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备案,负责监督并规范全县国有(集体)股权转让、产权交易,提出依法查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的意见。

负责县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含收益)的监督管理,研究提出国有资产管理、国有企业发展改革的意见,负责审核编制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统计工作,建立企业国有资产统计信息网络。指导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指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资产抵押担保及发债方案。建立和完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制定和考核监管企业年度经营目标。协调解决企业改制后有关后续遗留问题,负责维护改制企业职工合法权利;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重大投资、重要子公司的设立及对外合作项目,研究并提出企业组建集团的意见,协助所监管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开展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三、领导班子分工

陈书宁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财政局(国资办)全面工作。

曾成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企业改革发展股、资产管理股,财政公共服务中心(乡镇财政管理股)、农业农村股、财政综合治税、监督评价股、创文工作。

查艳红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预算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会计法规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财政公共服务中心(财政评审股)。

王惊雷  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分管国库股(国库收付中心)、财政公共服务中心(园区工作股)、经济建设股、社会保障股、综合股、政府采购监管股工作。

曹  震  党组成员、国有资产服务中心主任:分管扶贫股、财政公共服务中心(信息技术服务股)、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办公室、机关党委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综治、信访、文明、工青妇、老干部、人事等工作。   

张国美  四级主任科员:协管财政公共服务中心(财政评审股)。

汪学红  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七级职员:协管财政公共服务中心(乡镇财政管理股)、监督评价股、财政综合治税、创文等工作。

王永阳  县国库收付中心八级职员:协管国库收付中心日常工作。

孙建龙  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八级职员:协管企业改革发展股、资产管理股。

     张丽君  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八级职员:协管政府采购监管股。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紫阳镇东溪路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12点,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793-526237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