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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财政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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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婺源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积极履行财政职能职责,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财政体制改革,不断促进经济平稳运行与社会和谐稳定,较好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目标。

一、上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多措并举,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今年,在国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政策调整和退减税力度持续加大等困难的情况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财税工作,多次召开财税工作调度会,分析判断当前财税收入形势和存在问题,研究落实增收措施,为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积极培植财源,强化税收征管。进一步加强与税务、商务、园区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研判组织收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全县收入平稳增长上半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03亿元,增长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36亿元,增长4.4%;非税收入完成2.68亿元,增长8.6%。二是积极争取资金,发挥债券作用。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着力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在稳投资、稳增长中的重要作用,会同县发改委,组织相关部门积极申报专项债券资金,并做好发行使用工作。截至6月30日,已争取专项债券额度10.13亿元,发行5.8158亿元,同比增长59%,主要用于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乡村振兴等领域。三是落实过“紧日子”政策。2023年按照“打破基数、量力而行、讲求绩效”的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共削减、取消低效无效资金和整合经费5341万元,同时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重新核定“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全县“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下降15%。四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组织开展全县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工作,对财政性资金安排部门和乡镇的基本支出结余、项目支出结余和项目一年以上结转资金全面进行清理,并一律收回财政统筹用于亟需领域,截止目前已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46亿元,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二)落实惠企政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推动各项稳经济促发政策落地见效一是助力实体经济发展按照“稳住、进好、调优”的要求,进一步巩固“财园信贷通”惠企成效,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上半年共为全县61户企业申请获得“财园信贷通”“旅游信贷通”29900万元贷款支持;拨付产业引导资金17303.045万元,有效促进了我县重点产业发展;共借出退税周转金2455万元,有效支持了我县重点企业、出口企业的生产,提高了企业的资金周转。大力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1月1日起,200万元以上公开招标项目原则上全部采用异地评标方式,1-6月采购意向占比、不见面开标占比100%,并列全市第一。截止6月30日,我县电子卖场交易笔数15227单,交易总量5653.6万元。三是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推广“政采贷”业务,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开辟融资“绿色通道”,凭借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向金融机构办理政府采购贷款业务,2023年政采贷完成金额47万元。四是着力强化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已实现土地出让收入2.9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调整土地出让收益城乡分配格局,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优先支持乡村振兴,共安排资金4030万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占比14%,比省要求2023年达到7%比例高出7%。五是着力保障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县财政多渠道统筹安排资金5亿元,有力保障了我县四好农村路、乐安河治理等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建设的推进。

   (三)加大投入,持续改善民生福祉

 扎实推进“幸福江西”建设,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老百姓过“好日子”思想,优化支出结构,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2023年“三保”支出预算达16.4亿元。一是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有力。全县教育系统预算支出为2914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9%;安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5212.5万元;拨付资金671万元,用于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发放2023年春季学期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站助生活费补助172.9万元,受助人数 3854人次;拨付资金801.12万元用于实施新建、改扩建幼儿园项目4所。二是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上半年社会保障共支出21320.34万元,进一步加快我县社保资金预算执行进度。三是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巩固。上半年全县投入衔接资金7828.4万元,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实施乡村振兴项目237个。四是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上半年发放对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185750.72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722.98万元也将于月底前发放到位。

(四)深化改革,稳步提升管理水平

一是.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督促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婺投集团五大板块已组建完成,各大板块核心功能定位更加明确,党建治理体系架构初步形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完善。日前,县文旅集团正在按计划从婺投集团进行剥离分立,因股权质押问题,正在积极对接银行办理解押手续,以便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从而实现法律意义上的分立。同时,文旅集团对全县文旅资源进行梳理,起草了《关于做大做强文旅集团资产的工作方案》。二是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制度。全面完成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出资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国有房地产资产专项清查工作方案》,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房地产资产情况进行清查和核实。完善了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和国企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上半年对婺投和文旅集团2022年经营业绩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已基本完成。三是推进政府融资平台优化升级。督促指导县天晟公司优化整合资产,做好融资平台优化升级工作。补充完善了婺源县政府融资平台优化升级实施工作方案,优化债务结构,防范化解风险,进一步提升和增强我县平台公司服务能力和发展能力。四是进一步完善工业园区财政管理体制。加快县工业园区转型升级,建立充满活力的服务管理机制,根据《中共婺源县委办公室 婺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婺源县工业园区实行“一区多园”管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婺办字[2023]2号)文件精神,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对县工业园区实行“划分收支范围、核定收入基数、超收收入奖励、财力统筹使用”的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工业产业,推进县工业园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业园区财政管理体制》方案已提请政府常务会研究并通过。

   (五)加强财政监管提高抗风险能力

    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着力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一是严格政府债务管理。实施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优化融资平台升级,贯彻落实常态化核查机制,切实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依托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开展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的“双监控”,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坚决压减和取消低效无效支出。三是完善直达资金常态化管理机制。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对存在问题及时通知股室和主管部门。截止目前已处理预警信息55条。四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日常监督检查以公务消费监管平台为抓手,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五是完善投资评审制度推行投资评审“承诺制”容缺办理机制,今年1-6月,共梳理项目216个,容缺办理项目91个,有效提高财政评审效率。六是做好风险应急预案。设立“三保”资金专户,确保国库资金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不发生“三保”支出风险,完善“三保”风险处置预案。

今年上半年,全县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良好,但收支矛盾仍然较为突出,一是收入增长压力较大;二是专债支出进度慢;三是库款保障风险凸显。

二、下半年重点工作计划和举措

(一)加大开源节流挖潜。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传导园区和乡(镇、街道)增收压力,确保实现年初预期目标;优化收入结构,做大做强实体工业税收;盘活存量资金(资源),拓宽财政资金渠道;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会议费、差旅费、劳务费和“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法定预算,严控新增支出;加强库款调度,兜牢“三保”底线,确保库款保障安全。

(二)推进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进一步壮大投资运营平台,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机制。继续通过资产整合、资源划转、项目开发、企业重组、股东增资等多种方式,做强做优婺投集团,确保婺投集团资产总量达350亿;做优做特县文旅集团,整合县内优质旅游资源和旅游企业,力争县文旅集团资产总量达100亿元;对经营性资产进行优化整合,并将经营性资产的管理权、收益权划入县天晟公司,进一步做优做实县天晟公司资产。 

(三)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持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实施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对有项目支出的部门,每年至少新启动一项支出标准体系制定工作,逐步实现所有项目支出均有标准可依。在统筹部门各项收入基础上综合平衡后合理编制2024年预算

(四)加快债券发行使用。根据2023年新增债券额度,草拟预算调整方案,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强化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好债券资金项目库,积极申报债券资金,努力提高评审通过率,力争全年债券资金(含一般债)额度超10亿元,增长13.6%;加强债券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加强债券支出调度,建立健全债券支出激励惩戒机制。

(五)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对接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政采贷服务,缩短供应商办理“政采贷”期限;建设完善好不见面开标系统,确保非招标政府采购项目从“面对面”到“屏对屏”;持续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严格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及评审专家的管理,对我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监督评价工作,确保政府采购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六)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惠企通、直达资金监控等系统平台,创新财政资金监管方式,加快资金支出,提高资金绩效,加大检查力度,确保资金安全。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要求,严格中央直达资金使用管理,督促股室持续做好日常动态监控,强化资金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七)加强乡镇财政管理。严格执行“乡财县管”管理制度。依托预算一体化建设,研究制定乡财县管财政业务操作规范、乡镇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乡镇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等内控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及时办理乡镇财政资金支付,保证基层组织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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