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婺源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汛期燃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字体:   

婺源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汛期燃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液化气储配站、县中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随着我县进入主汛期,暴雨、大风、雷电等恶劣天气多发,燃气行业季节性安全问题较为突出。为努力克服季节性不利因素影响,有效控制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安全度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汛期燃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建立健全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事故防御和应急救援能力,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有效防范和遏制一般事故的发生,促进我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态势平稳

二、隐患排查治理主要内容

1.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地质灾害防护等各种安全防护措施的完善和落实情况。

2.设备的安全运行及各类压力容器、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设施、消防(喷淋)设施、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等设施的是否有效运行情况。

3.突发事件(燃气泄漏、防中毒等)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及抢险人员、物资的配备情况。

4.人员值班、巡检和抢修抢险落实情况。

5.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

三、工作步骤

2020年5月15-18日,根据隐患排查治理主要内容,燃气企业开展燃气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并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台账。

20205月19-20根据汛期隐患排查治理要求,我局对全县燃气站点开展安全生产督查。

四、工作要求

1.全县各燃气企业对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强化落实整改,要将排查与有效措施相结合,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自我验收检查,确保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2.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不及时进行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到位的燃气企业,将依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江西省燃气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婺源县城市管理局     

2020年5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