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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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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直各股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狠抓汛期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根据我局职能及城市运行安全等实际情况,现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局属各单位、局直各股室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汛期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极端天气下的安全生产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加强信息交流,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强化部门联动,并做好抢险救灾准备,特别是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务必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促进全局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工作内容

1.燃气办对全县燃气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燃气企业防汛工作的责任落实情况;防汛预案的制定、抢险队伍的组建及抢险物资的准备情况;燃气储配站内避雷、用电设施的检测情况及报警装置的有效情况;地处附近燃气储配站的防洪物资情况、防山体滑坡的应对情况及汛期24小时人员值班情况等,并坚持每日上报平安制度。

2.市政所一要对城区地下排水系统开展全面检查,对损坏的设施尽快予以修复,消除安全隐患,对主干道的窨井盖、下水道、排水沟渠及主要出水口进行清淤,确保城区下水道、沟、渠畅通。二要组织人员对城区的排水口上方进行污物清理,确保排水畅通。并增派人员加大对易形成积水和易塌方地段的巡查力度,积极排除隐患。三是要充实防汛物资加强对道路排污排水点的巡查,密切关注道路积水情况,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做好内涝处置。应急抢险维修队伍要实行24小时待命。

3.园林所加强园林绿化查。重点对新种植苗木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重大树木进行加固,防止倾倒,并对枯木、断枝进行切割清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交通和市民出行安全。

4.环卫所一要开展做好垃圾清运工作。合理安排外业人员作业时间,加大垃圾清运力度、做到城区各垃圾站点无垃圾堆积,避免因降水导致垃圾堵塞等现象的发生。二是切实提高环卫工人的安全意识,环卫作业人员等要身着反光醒目标志服饰,保洁作业过程中注意自身安全。三是针对垃圾中转站对站内排水系统、用电安全、消防器材、生产设备等进行细致检查和隐患排查

5.行政服务股要加强对城区户外高空广告和室外空调机罩安全巡查,对安全状况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户外广告督促广告主进行维修整改,对未经许可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一律予以拆除,对空调机罩出现破损、松动等情况,要及时联系相关负责人进行修复。

6.垃圾填埋场要抓好现场安全管理,保证渗滤液系统正常运转,做好地质灾害防护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解决,防止出现渗滤液污染水源等情况发生。

7.局抗洪应急抢险分队要全天候保持通信畅通,保持24小时待命状态随时响应、即时拉动,协助紧急处置险情。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实现我局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具有重要作用。局属各单位、局直各股室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对重点行业或领域开展集中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二)加强值守,强化应急保障。局属各单位、局直各股室要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要切实加强各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暴雨等极端天气和雨情、水情等情况,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确保因强降雨等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力、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婺源县城市管理局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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