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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购置茶机补助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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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茶叶经营主体: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快推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婺发【2022】17号)、《婺源县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婺办发【2022】5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兑现好政策奖励补助工作,促进茶产业的稳步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购置茶机补助申报,现将申报细则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婺源县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婺办发〔2022〕5号第7条:对年度内新购置省农机补贴目录外的茶叶生产设备(含采茶机、微耕机、中耕机、茶园飞防、茶园轨道车等)及加工机械设备(含茶叶初制设备、精制设备、色选机、包装机等),资金总额在 10 万元及以上的,按购置金额的 20%予以补助,补助上限为 50 万元/家。

二、补助标准

在2023年3月-2024年2月底内购置的茶机,资金总额10万元及以上,且不在省农机补贴目录范围内,可享受省农机补贴政策的不重复奖补。

三、申报资料

(1)《婺源县2023年购置茶机补助申请表》(见附件);

(2)支付凭证(购机合同及发票、转账流水、支付凭证等);

(3)茶机设备清单(包含设备名称、机型、数量等);

(4)设备彩印照片;

(5)茶叶生产经营主体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需纸质版一式二份加盖企业公章后于2024年3月7日17:00前报送至县茶产业发展中心产业发展股(联系人:夏志鸿13677937965),发票等凭证需原件核实,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相关奖励补助政策资格

2、本通知涉及的扶持政策,与本县其它单位出台的政策同类的,按“取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3、申报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主体责任。

附件:婺源县2023年购置茶机补助申请表

婺源县茶产业发展中心

                                      2024年2月28日

关于开展2023年购置茶机补助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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