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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落实2020年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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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支持江湾建设全国特色小镇

落实情况:江湾镇自2016年10月被国家住建部评为全国首批特色小镇以来,把旅游产业作为特色小镇的主打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全力抓好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工程建设,在2019年省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全省特色小镇创建工作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江湾镇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要求,在加强历史文化名村保护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镇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引导镇域向着“建设中国旅游第一镇、打造全域旅游样板区”的目标发展,走保护生态、发展旅游的可持续发展路子。县委、县政府全力支持江湾特色小镇创建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特色小镇创建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在项目审批核准、用地保障、资金筹措等方面,主动破解难题,助推江湾特色小镇发展。

23.加快老城改造

落实情况:一是古城开发一期西门桥底民宿片区项目已基本完成前期工作,已进入场地“三通一平”施工,项目开工在即。二是古城项目二期规划初步成型,待政府确定后即可进入项目实施阶段。

25.提升改造老旧小区

落实情况:一是2020年度我县改造老旧小区一个,暨十字街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275户、共26125平方米建筑面积,投资额约470万元(中央补助资金440万元),目前全部改造施工内容已完成,即将竣工验收。二是完成上饶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2021-2025)婺源部分编制工作。三是完成2021年度中央补助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申报,计划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两个,为锦绣花苑与文博小区、聚源小区,涉及331户、共32042平方米建筑面积,投资额约715万元。

26.加快棚改安置房建设,确保城南、株树林、老城朱子小区棚改安置房如期建成交房

落实情况:为加快推进棚改安置房建设,指挥部成立了安置房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坚持每周召开安置房建设调度会,听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工作进度汇报,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建立健全项目跟踪机制,紧扣安置房建设开工、竣工时间节点,强化工作责任,倒排施工工期,实行挂图作业,确保了安置房项目建设进度。其中:城南、株树林安置房项目已主体验收,于2020年12月8日进行了分房,共有959户居民喜圆“安居梦”。老城朱子小区棚改安置房建设项目如期推进,一期已完成主体工程验收,预计在2021年4月底前交付使用;二期多层房已完成主体工程封顶,正在进行内外墙粉刷和附属工程施工,预计在2021年4月前交付使用。二期高层房已完成主体工程封顶,正在进行砌墙和外墙粉刷,预计在2022年2月前交付使用。

29.大力实施《上饶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依法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落实情况:我县共有物业服务企业26家,在管物业小区31个,纳入物业管理面积约263万平方米,服务对象囊括住宅小区、办公楼及公共服务(医院)等。我局以贯彻落实《上饶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为契机,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和以电视、媒体、网络、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形式方法,大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共发放《上饶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10000余册,宣传单15000余份,努力确保住宅物业管理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2.充分挖掘资源禀赋,对照“五美”目标,加快推进4个美丽集镇试点建设

落实情况:2020年5月9日全市美丽集镇建设动员大会后,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美丽集镇建设的决策部署,我县迅速行动,出台了《婺源县高质量推进美丽集镇建设的实施方案》,研究安排了江湾镇、清华镇、赋春镇、思口镇等4个试点镇美丽集镇建设专项资金,建立了美丽集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先后编制了江湾镇、赋春镇等4个试点镇的美丽集镇建设专项规划。

在美丽集镇建设项目方面,我县按照美丽集镇建设“五美”要求,谋划4个试点镇26个建设项目,总投资11239万元。目前已经完工项目12个,剩余项目正在紧锣密鼓实施中。

在开展环境整治方面,我县4个试点集镇持续开展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彻底解决“脏乱差堵”问题。4个试点镇持续开展了“十乱”整治、“线乱拉”专项整治,实施了违规占地、违建实施清理行动。各试点镇进一步加强集镇城管队伍建设,增加城管队员,配备执法用车,为精细化管理集镇打下良好基础。此外,为彰显徽派建筑特色风貌,4个试点镇把拆除屋顶违章钢架棚、阳光棚作为重中之重,重拳出击,发现一处拆除一处,还原了徽派建筑坡屋顶斜屋面小青瓦的特色风貌。

在垃圾分类开展方面,思口镇、江湾镇、赋春镇、清华镇4个试点镇均按广丰“东阳模式”进行了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市美丽集镇办的安排,县美丽集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垃圾分类“东阳模式”的材料转发到4个试点镇,4个试点镇结合镇情出台了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目前4个试点镇已经在集镇所在地按照“东阳模式”进行垃圾分类,效果良好。

33.促进传统村落保护

落实情况:一是按照住建部的统一部署,制作了我县28个中国传统村落标志牌,在28个传统村落的主要出入口完成了标志牌的悬挂工作。村民或游客通过扫描标志牌上的二维码,可以了解村落简介、历史文化、选址格局、节庆活动、美味美食、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信息。传统村落标志牌的悬桂展示增强了村民对传统村落的保护意识,对开展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了传统村落村民的自豪感,为我县发展全域旅游添砖加瓦。二是完成我县坑头、菊径等5个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规划以及江湾、篁岭历史文化名村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为我县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有法可依”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完成了我县传统建筑、历史建筑的调查工作,公布了我县城区第一批58栋历史建筑名录,同时上饶市住建局批复了我县上报的3244处(栋)第一批传统建筑(历史建筑)名录,待征求意见结束后,县政府即将正式公布我县第一批传统建筑(历史建筑)名录。四是大庙街、南门街成功申报江西省第五批历史文化街区。2019年8月我县组织大庙街、南门街申报江西省第五批历史文化街区,2020年5月31日省住建厅和省文旅厅组织专家现场考察了大庙街、南门街,在随后的评审会上大庙街、南门街历史文化街区申报材料获得与会专家一致通过;2010年7月14日省政府公布了第五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名单,我县大庙街、南门街历史文化街区榜上有名。

51.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后补,实行“多评合一”“多审合一”集成审批模式,进一步压缩项目审批时间,加快项目落地

落实情况:一是成立工改机构。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的县工改工作领导小组,工改办设在县住建局,制定印发了《婺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婺源县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召开婺源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多次组织工改成员单位审批人员、企业人员、代办人员参加视频培训会和现场培训会。二是设置综合窗口。在行政中心大厅二楼设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的综合窗口,在二楼公共区域放置了政府工程和社会投资等类型的审批流程图,推行局长(副局长)每月(每周)窗口坐岗制度,现场办公解决实际问题困难。三是压缩全流程审批时限。2020年4月27日起,婺源县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在“上饶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办理,四个阶段审批时限全部控制在90个工作日之内,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又制定了“多规合一”、“多测合一”、“联合图审”、“联合验收”等文件及管理办法。目前,相关管理办法正在有序运行。截至1月25日,已受理268件、办结257件、出件257件。四是出台我局容缺文件。印发了《婺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积极推行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阶段“容缺审批+承诺制”工作通知(试行)》(婺建字2020141号),实行“施工许可”和“消防设计审查”并联审批,全县推行“容缺审批+承诺制”审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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