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婺源县妇幼保健院医用气体(液氧)供应项目(招标编号:JXZF[2025]-CG007)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江西中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婺源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就婺源县妇幼保健院医用气体(液氧)供应项目(采购编号:JXZF[2025]-CG007)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JXZF[2025]-CG007
项目名称:婺源县妇幼保健院医用气体(液氧)供应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3000元/立方米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金额(元) |
技术要求 |
婺源县妇幼保健院医用气体(液氧)供应项目 |
立方米 |
1 |
3000.00 |
详见采购文件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本项目依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2023】8号文),在资格审查环节采用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方式的,可不再逐条提供以上相应资格材料。(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中“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交声明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提交声明函】。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持有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中应注明生产范围:医用氧(空分、分装);
(2)供应商必须持有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其中运输可由供应商委托第三方运输公司,须具有与第三方运输公司的委托运输合同、第三方运输公司具有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中华人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危险货物运输);
(3)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药监局的医用氧(液体、气体)药品注册批件或省药监局的医用氧(液体、气体)药品再注册批件。
5、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投标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投标参与(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时间:2025 年4月23日起至2025年4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 8:00-11:00,下午 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要求:获取谈判文件时供应商须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后留存, 原件审阅后退回。)
地点:婺源县紫阳镇锦屏路52号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
费用: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4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源中心
五、开标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5年4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源中心
六、公告时间及期限
1、公告时间:2025年4月22日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补遗和变更,将在本公告在婺源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如有变动,将在以上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凡获取谈判文件后,对本谈判文件必须仔细阅读,并就此次谈判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谈判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并接受谈判文件的所有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婺源县妇幼保健院
地 址:婺源县紫阳镇
联系人: 程女士
电话:131559324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中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婺源县紫阳镇锦屏路52号二楼
联系人:方女士
电话: 18079360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