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春镇新田村返乡创业园厂房公开招租公告(第二次)
为了更好地发展村集体经济,新田村决定将位于新田村返乡创业园的厂房(一层建筑,占地830㎡)进行公开招租,租期5年以上,租金一年一付。现决定采取现场报名,公开竞价方式选定承租方。
一、基本情况
招租单位:赋春镇新田村委会
业务内容:新田返乡创业园厂房招租
租金底价:每年4.98万元(5元/㎡/月)。
二、投标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赋春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联系人:朱源彪 15179358361)。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5日17时止。
3、报名材料: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带身份证。
4、报名时需交竞租保证金银行缴款凭证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竞买成功的买受人,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保证金账户户名:婺源县赋春镇人民政府;开户银行: 婺源农商银行赋春支行;账号:170259166000010662;备注:新田村厂房竞租保证金。)
三、报价方式、要求及中标方式
1、报价要求及方式:每次竞价增幅不得低于1000元。
2、中标方式:价高者中标。
3、若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者只有一人的话,则直接确定其为中标人,按不低于起拍价的价格与新田村委会商议成交价格。
四、竞租时间及地点
2024年6月26日上午10时在赋春镇公共资源交易站举行。
五、招租要求:
1、具体租赁年限待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确定,每年租金在上年度基础上递增5%。承租方应在中租当日签订合同并在五个工作日内缴纳当年租金。
2、招租方配合承租方办理租赁后的相关手续,如承租方不及时交纳租金,将视为终止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租期满后重新进行招租。承租人不得随意转租。
4、如遇政策性调整、拆迁,承租方无条件配合招租方收回租赁物,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计息)。
5、该厂房只能用于轻工业或加工业,要求确保无污染环保达标,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从事改变土地性质的其他用途。中标方承租期间原则上不得随意转租,确需转租需书面报业主同意后方可转租。租期到期后如不续租,承租方需恢复厂房原貌(除正常耗损)。承租方如违反安全生产规定,业主有权终止协议。
六、本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如有未尽事宜,新田村委会有最终解释权。
七、标的咨询、展示
标的咨询:新田村委会 朱文强 13970324222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