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关于全面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字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精神和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要求,按照“应接尽接,快接早接”的原则,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2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放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继续做好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凡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未完成全程接种或已完成全程接种后满3个月未接种加强针的,均可到就近的接种门诊完成剩余针次的疫苗接种。
2.全面启动第二剂加强针接种工作。第二剂次加强免疫与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时间间隔为6个月以上。
①12月21日-12月25日,对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②2022年12月26日起,开展18岁-59岁人群第二剂次加强免疫工作。
3.为避免人员过度聚集造成疫情传播风险,本次疫苗接种采取“分区分批”接种模式,请广大居民根据村组(社区)的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到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点进行接种。
4.接种时请携带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在接种前应避免空腹、劳累,尽可能在放松的状态下完成疫苗接种。接种当天穿着便于穿脱及袖口宽松的衣物。
5.接种现场请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保持安全距离。接种后需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无异常情况方可离开。
6.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需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防护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婺源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20日


图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