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E00000/2022-02724
- 发文机关:婺源县
- 文 号:[2022]第1号
- 主题分类: 卫计、体育
- 组配分类: 新冠疫情防控
- 发文日期:2022-04-01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婺源县发现一例确诊病例的通告
2022年3月31日晚,婺源县发现一名主动就诊发热病人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复核和专家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已闭环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隔离治疗。该病例,女,居住地为婺源县紫阳镇湖林茅田垄。自述近14天未离开上饶市,未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病例报告的地区,活动范围主要为学校和婺源县居住地。目前,市、县现场工作组正有序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人员排查、隔离管控、核酸筛查等应急处置工作,并严格落实相关场所管控及环境消杀等防疫措施。希望广大群众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为了自己健康安全和疫情防控大局,严格服从防疫规定,主动配合落实社会管控措施。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后续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婺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