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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居民定居证申请审批

发布时间: 2021-02-20 11:27          来源: 县公安局       字号:【      分享到:

事项名称

台湾居民定居证申请审批

办理部门

婺源县公安局出入境大队

审批依据

1、《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2、《公安部、中央统战部、国务院台办关于台湾居民来祖国大陆定居受理审批工作的通知》。

办理材料

1、提交书面申请,委托亲属办理的,还需提交委托书。2、填写《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申请表》及二寸正面免冠近照二张。

3、交验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旅行证件,并提交复印件。4、交验有效的台湾居民身份证件和出入境证件,并提交复印件。5、提交由大陆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或确认的6个月以上有效的身体健康证明。6、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93-7360771

办理条件

1、在台孤身一人,无人赡养,且在大陆有直系亲属,该亲属有能力赡养并保证赡养,本人的生活费用及住房能够自理。2、与大陆居民结婚3年以上的台湾居民及其未成年子女。3、国家急需的科技、教育、文化、医学、农业等领域的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4、台湾上层人士或有关部门因对台工作需要拟安置定居的人员。5、我军被俘去台人员。6、大陆居民经批准前往台湾地区定居,因生活不适应等原因申请返回大陆定居的。

办理地点

婺源县公安局出入境大队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办理流程

1、到出入境大厅申请;2、县出入境把数据上传到市支队;3、市局上传数据到省厅制证;4、证件快递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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