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县人民政府委托,2024年9月29日,县审计局局长汪叔逊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作了《关于2022年度婺源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婺源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对审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提出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和建议,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明确整改任务和目标,认真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逐条逐项落实,并持续推进审计监督工作创新,强化审计成果运用。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县人大财经委、县审计局进一步加大了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跟踪督办力度,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县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非税收入专户有11757万元未及时足额缴入国库的问题,县财政局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上述非税收入全部上缴国库,已完成整改。
2.关于基金收入3080.5万元未及时征缴入库的问题,婺源县苏胡置业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7月13日将欠缴的3080.5万元土地出让金缴清,已完成整改。
3.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违约金未及时征缴,涉及金额1247.924万元的问题,上饶仲裁委员会已于2023年12月对上述二宗土地因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而产生违约金案件开庭审理,并下达仲裁决定书,裁定二宗土地无需支付因延迟缴纳土地出让金而产生的违约金,已完成整改。
4.关于专户利息收入109.97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的问题,县财政局分别于2023年3月和6月将上述资金缴入国库,已完成整改。
5.关于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滞留县财政8738.58万元,未及时安排使用,未发挥效益的问题,县财政局已于2023年6月将上述资金全部分配下达,已完成整改。
6.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多头开户问题,县财政局已于2023年5月前将存放县上饶银行和县建设银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转存县工商银行,已完成整改。
7.关于部分专项资金滞留账面未使用,涉及金额33.18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已于2023年9月将段莘乡1.75万元扶贫资金收回县财政,6个乡镇集中供养资金31.43万元已于2023年9月份前使用完毕,已完成整改。
(二)县直单位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不精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妇联、县残联、县融媒体中心3家单位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今后将加强预算管理,科学编制预算并长期坚持,已基本完成整改。
2.预算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婺源中学、团县委、县红十字会3家单位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今后严格执行预算并将长期坚持,已基本完成整改。
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超标准、超范围列支相关费用的问题,婺源中学、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已将相关资金上缴县财政,已完成整改。
(2)关于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县疾控中心、县中医院、县城市管理局已将相关资产补登固定资产账,已完成整改。
(3)关于租金收入未缴税收的问题,婺源中学、湖林村委会已向税务部门补缴相关税收,已完成整改。
(4)关于工会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婺源中学、县卫健委、县疾控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已按规定对相关工会会费进行清算缴交或将相关资金上缴县财政,已完成整改。
4.关于违规、重复收取医疗费用的问题,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院已将相关资金上缴县财政,已完成整改。
(三)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疫情期间减免承租国有房屋租金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县工业园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支付给相关企业,县水利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在前期减免的基础上延长相关店面租期冲抵租金,均已完成整改。
2.关于应发未发妇女小组长工资的问题,中云镇政府已将上述资金发放到位,已完成整改。
(四)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违规处置固定资产的问题,婺源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已按规定向县国资办报批相关资产,已完成整改。
2.关于超范围支出的问题,婺源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制定问题整改措施,今后严格开支范围、合理使用资金,已基本完成整改。
(五)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后期管护不到位的问题,紫阳镇西坑村委会、考水村委会已对相关地块恢复耕种条件,已完成整改。
2.关于非法占用林地案件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问题,相关被破坏和违规占用的林地全部复绿,已完成整改。
三、下步工作安排
县政府高度重视2022年度婺源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审计工作报告中所反映审计查出的问题基本上得到了有效整改。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整改工作的跟踪督促力度,建立整改跟踪检查机制,促进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推动整改的制度化、长效化,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