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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婺源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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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县人民政府委托,2023年12月20日,县审计局局长汪叔逊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作了《关于2021年度婺源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1年度婺源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对审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提出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和建议,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严肃认真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逐条逐项落实,并持续推进审计监督工作创新,强化审计成果运用。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要求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县人大财经委、县审计局进一步加大了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跟踪督办力度,审计整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县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非税收入滞留专户,未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涉及金额9418.09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于2022年8月8日前将上述非税收入全部上缴国库,已完成整改。

2.关于违规将预算资金转为预算外资金,涉及金额30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于2022年7月29日将该笔资金退缴非税收入专户,已完成整改。

3.关于租金收入未申报纳税,涉及金额30万元的问题,清华中心卫生院于2022年8月3日向县税务局补缴相关税收45542.65元,已完成整改。

4.关于专户核算人员误将县财政资金计入县农业农村局预算外资金专户,未及时缴入国库,涉及金额1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于2022年7月29日将该笔资金上缴国库,已完成整改。

5.关于日元贷款本息到期未及时追回,存在国有资金流失风险,涉及金额2.73万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归还本息至日元贷款账户,已完成整改。

(二)县直单位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决算支出数不精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森林鸟类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等3家单位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今后将科学编制预算加强预算管理并将长期坚持,已基本完成整改

2.超范围、超标准列支相关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3家单位已收回相关资金并上缴县财政,已完成整改。

3.关于财经法规、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林业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3家单位已按相关财经法规、制度进行规范并加强管理,已完成整改。

(三)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县教育体育局疫情期间减免承租国有房屋租金政策落实不到位,涉及金额8.01万元县教育体育局根据政策文件对应减免租金进行清算,及时办理了租金减免,已完成整改。

2.关于县教育体育局无收费依据收取租赁押金,涉及金额10万元的问题县教育体育局已退回相关押金,已完成整改。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未批先建,破坏耕地和山体,涉及面积1.5亩问题相关单位已对堆放的施工机械部件进行了搬离,对破坏地表耕种层面的水泥地面进行了破拆,恢复土地耕种面,已完成整改。

2.关于非法占用林地案件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问题,相关山场现已覆绿完成树木补种,已完成整改。

2021年度婺源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由于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县财政局及相关县直单位和乡镇的大力配合,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所反映审计查出的问题基本上得到了有效整改。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跟踪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进一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有关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确保整改取得实效,进一步强化对审计整改成果的整合运用,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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