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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婺源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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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县人民政府委托,2023年8月30日,县审计局局长汪叔逊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作了《关于2022年度婺源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2022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中国最美乡村、勇当绿色崛起先锋”战略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要求全面做好稳增长、防风险、保稳定、惠民生等各项工作,全县财政总体运行稳中向好,有力助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全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2022年度财政总收入206575万元,完成预算200000万元的103.3%,较上年同期增长11.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5274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106570万元的98.8%,较上年同期增收4736万元,增长4.7%。

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1805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390544万元的97.8%,比上年度增支22849万元,增长6.4%。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104928万元(均为县本级完成),完成调整后预算129300万元的81.2%。

2)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64128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169667万元的96.7%。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利润收入)300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3020万元的99.3%。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支出69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69万元的100%。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2022年度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7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34481万元的108.7%。

2)2022年度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2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9647万元的108.4%。

(二)县本级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和其他财政资金情况

1.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收支情况

2022年度县本级公共预算资金收入合计429984万元支出合计426241万元,资金结余3743万元,加上年结余结转4956万元,期末滚存结余8699万元。

2.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收支情况

2022年度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193752万元支出合计191389万元,基金结余2363万元,加上年结余结转3176万元,期末滚存结余5539万元。

3.社会保险专户资金收支情况

2022年度社会保险资金收入合计49521万元,本年支出合计43486万元,本年结余6035万元,加上年结余41501万元,期末滚存结余47536万元。

4.其他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2022年度其他财政资金收入合计142127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46118万元,本年结余-3991万元,加上年结余22914万元,期末滚存结余18923万元。

二、县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从县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看,2022年县财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着力培植壮大财源,保障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等重点支出,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全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但本次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有待日后加以改进。

1.非税收入专户有11757万元未及时足额缴入国库。

2.基金收入3080.5万元未及时征缴入库。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违约金未及时征缴,涉及金额1247.924万元。

4.专户利息收入109.97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

5.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滞留县财政8738.58万元,未及时安排使用,未发挥效益。

6.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多头开户问题。

7.部分专项资金滞留账面未使用,涉及金额33.18万元。

三、县直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根据年初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县审计局重点对县妇联、县残联等单位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开展了审计,并结合已开展的领导干部离任(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实施了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2022年预算收支基本遵守《预算法》和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的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县妇联、县残联、县融媒体中心3家单位预算编制不精准。

2.婺源中学、团县委、县红十字会3家单位预算执行不严格。

3.婺源中学、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等8家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50.47万元。

4.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院2家单位违规、重复收取医疗费用,涉及金额13.5万元。

四、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关于稳增长等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统一部署县审计局组织开展了婺源县贯彻国家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全县各单位不断推进减税降费工作,积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所属投资公司县水利局2家单位疫情期间减免承租国有房屋租金政策落实不到位,涉及金额6.12万元。

2.中云镇桃溪村委会、中云村委会、长尧村委会3家单位应发未发妇女小组长工资,涉及金额0.95万元。

五、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审计情况

2022年,国有企业审计主要对江西婺源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能够按《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财务核算,财务收支基本遵守相关财经法规,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单位的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违规处置固定资产,涉及金额359.78万元。

2.超范围支出,涉及金额8.9万元。

六、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的要求,2022年9月开展对紫阳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紫阳镇党委、政府能认真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后期管护不到位,涉及农田面积0.45亩。

2.非法占用林地案件未按要求整改到位,涉及林地面积3.16亩。

七、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22年共完成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205个, 报送审计金额10.91亿元,审定金额10.32亿元,核减金额0.59亿元,平均核减率5.41%。通过审计发现,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领域存在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不到位、变更频繁和建设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等主要问题。

1.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不到位、变更频繁。

2.建设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3.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

、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财政收支管理。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科学编制预、决算,做到精细化管理,严格控制本级预算变动调整,切实提升预算管理水平。预算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强化对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完善对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当年财政收入真实、合法、完整。

(二)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肃执行财经纪律。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进一步健全支出标准体系;切实增强绩效观念,加快资金分配和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继续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严格资产配置管理及监督。加大对各类存量资金盘活力度,提升资源统筹能力,促进资金使用提质增效。

(三)强化政府债务管理,严密防范财政风险。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规范举债行为,依法合规举债,控制债务规模;加强债券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加强债务风险监管,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强化债务常态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四)强化部门责任意识,规范工程项目管理。相关部门要履职尽责,认真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准确进行地质勘测,在充分详实的调查研究和数据分析基础上扎实做好可研分析,为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期实现提供坚实保障。同时,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实施,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落实管理人员职责;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文件、合同等文件对监理、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控制好工程进度和质量,并加强施工过程中计量和支付、验收等工作,督促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结算进行审核,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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