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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婺源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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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2022年9月29日,县审计局局长汪叔逊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作了《关于2021年度婺源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2021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中国最美乡村、勇当绿色崛起先锋”战略目标,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县财政总体运行稳中向好,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促进了全县经济良性循环和高质量发展。

一、全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2021年度财政总收入185651万元,完成预算171000万元的108.6%,较上年同期增长15.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538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100538万元的100%,较上年同期增收6145万元,增长6.5%。

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895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363972万元的98.6%,比上年度减支33644万元,下降8.6%。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141703万元(均为县本级完成),完成调整后预算93300万元的151.9%。

2)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6154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164716万元的98.1%。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利润收入)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本年度收支结余41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2021年度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7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30863万元的28.8%。

2)2021年度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7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26953万元的21.8%。

(二)县本级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和其他财政资金情况

1.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收支情况

1)2021年度县本级公共预算资金收入合计398012万元,支出合计399774万元,资金结余-1762万元,加上年结余结转6718万元,期末滚存结余4956万元。

2.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收支情况

1)2021年度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210060万元,

支出合计209563万元,基金结余497万元,加上年结余结转2680万元,期末滚存结余3177万元。

3.县本级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情况

2021年度县本级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合计19581万元,支出合计19705万元,本期结余-124万元,加上年结余结转5951万元,期末滚存结余5827万元

4.社会保险专户资金收支情况

2021年度社会保险资金收入合计38862万元,本年支出合计59143万元,本年结余-20281万元,加上年结余61782万元,期末滚存结余41501万元。

5.其他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2021年度其他财政资金收入合计196162万元,本年支出合计203661万元,本年结余-7499万元,加上年结余30413万元,期末滚存结余22914万元。

二、县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从县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看,2021年县财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着力培植壮大财源,保障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等重点支出,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全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但本次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有待日后加以改进。

1.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涉及金额9418.09万元。

2.违规将预算资金转为预算外资金,涉及金额30万元。

3.租金收入未申报纳税,涉及金额30万元。

4.专户核算人员误将县财政资金计入县农业农村局预算外资金专户,未及时缴入国库,涉及金额1万元。

5.日元贷款本息到期未及时追回,存在国有资金流失风险,涉及金额2.73万元。

截至2022年8月8日,上述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县直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根据年初计划安排,县审计局重点对县司法局、县林业局等4家部门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结合已开展的领导干部离任(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实施了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2021年预算收支基本遵守《预算法》和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的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森林鸟类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等3家单位预算编制、决算支出数不精准。

2.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3家单位超范围、超标准列支相关费用,涉及金额50255.5元。

3.县林业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3家单位财经法规、制度执行不严格,涉及金额430942.32元。

四、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关于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婺源县贯彻国家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地各单位积极开展减税降费工作,大部分企业已享受到增值税留抵退税、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所得税税前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大部分企业能及时通过税务等部门了解到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减税降费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县教育体育局疫情期间减免承租国有房屋租金政策落实不到位,涉及金额8.01万元。

2.县教育体育局无收费依据收取租赁押金,涉及金额10万元。

五、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的要求,2021年9月开展对清华镇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清华镇党委、政府能认真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未批先建,破坏耕地和山体,涉及面积1.5亩。

2.非法占用林地案件未按要求整改到位。

六、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21年共完成政府投资审计项目365个,报送审计金额   13.42亿元,审定金额12.66亿元,核减金额0.76亿元,平均核减率为5.66%。通过审计发现,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领域存在建设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等主要问题。

1.建设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专业性强,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缺乏专业技术知识,不熟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操作流程,没有相应的施工管理经验,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缺乏监督制约,不能对工程进度、质量、造价进行有效控制。

2.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

部分监理单位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隐蔽工程等缺乏旁站检查;对进场的材料设备、工程计量、现场签证等未进行有效控制,工程验收不规范;对工程竣工结算文件中工程量、综合单价、计费以及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及客观事实的虚报错报部分价款等未进行认真审核,影响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施工单位造价管理薄弱。

部分施工单位内部管理控制薄弱,结算人员工作经验、专业能力等综合素质不足,编制竣工结算文件时存在工程量计算误差、套用定额不准确、定额取费不合理等问题,导致竣工结算不及时、竣工结算资料不完整,影响工程审核进度和质量。

七、审计建议

(一)严格财政收支管理,提升预算执行水平。财政预算资金收入要及时上缴国库,强化对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完善对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当年财政收入真实、合法、完整;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切实促进预算执行规范化。

(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促进资金提质增效。大力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细化量化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不断加强预算刚性约束,逐步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有力清理整合专项资金,继续盘活存量资金,管好用好中央直达财政资金,科学安排预算资金,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等相挂钩,着力促进资金使用提质增效。

(三)夯实建设单位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落实管理人员职责,严按相关程序实施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文件、合同等对监理、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控制好工程进度和质量。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监理单位管理和监督检查,使监理单位真正做到对建设项目进度、质量控制。同时应对监理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促使监理机构有效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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