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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婺源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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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发展全域旅游,建设最美乡村”战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县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促进了全县经济良性循环和高质量发展。

一、2020年全县决算草案及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2020年度完成财政总收入160296万元,完成预算179300万元的89.4%,较上年同期下降6.1%。2020年度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393万元,占调整后预算114100万元的82.73%,较上年同期减收16409万元,下降14.81%。

2)2020年度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260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399359万元的98.31%,比上年度增支27765万元,增长7.61%。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2020年度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5961万元(均为县本级完成),完成政府性基金全年预算84300万元的113.83%。

2)2020年度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054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173229万元的98.45%。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度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4万元,其中利润收入2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67%。2020年度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本年收支结余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2020年度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5845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34335万元,利息收入741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4635万元,其他收入35万元,转移收入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14519万元的66.23%。

2)2020年度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6003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57350万元,其他支出1914万元,转移支出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16181万元的65.42%。

(二)县本级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和其他财政资金情况

1.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收支情况

1)2020年度县本级公共预算资金收入合计425783万元。

2)2020年度县本级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合计432002万元。

3)2020年度县本级公共预算资金结余-6219万元,加上年结余结转12937万元,期末滚存结余6718万元。

2.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收支情况

1)2020年度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198003万元。

2)2020年度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205131万元。

3)2020年度县本级政府性基金结余-7128万元,加上年结余结转9808万元,期末滚存结余2680万元。

3.县本级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1)2020年度县本级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合计14800万元。

2)2020年度县本级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合计13882万元。

3)2020年度县本级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本期结余918万元,加上年结余结转5033万元,期末滚存结余5951万元。

4.社会保险专户资金收支情况

2020年度社会保险资金收入合计88697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12532万元,本年结余-23835万元,加上年结余85617万元,期末滚存结余61782万元

5.其他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2020年度其他财政资金收入合计218895万元,本年支出合计212748万元,本年结余6147万元,加上年结余24266万元,期末滚存结余30413万元。

二、县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由于预算执行过程中影响预算执行因素较多,本次审计也发现县财政在预算管理、收支执行管理中存在一些不足有待日后加以改进。

1.非税收入21291.68万元滞留专户,未及时足额缴入国库。

截至20218月,县财政局已将上述非税收入缴入国库。

2.预算单位收回的县财政资金未及时缴入国库,涉及金额10.06万元。

截至20218月,县财政局已将该笔资金缴入国库。

三、县直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县直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审计了县交警大队等6家单位,并结合部分县直单位(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实施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2020年预算收支基本遵守《预算法》和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的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1.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322090元。

1)2018年镇头镇人民政府购买音响等办公设备29460元,未记入固定资产账。

2)2018-2021年浙源乡人民政府购买空调、电脑等设备192973元,未记入单位固定资产账。

3)2019-2021年段莘乡人民政府购买开水机、智能音箱设备等资产93668元,未记入单位固定资产账。

4)2020年县供销合作(集团)公司购买电视、沙发等资产5989元,未计入单位固定资产账。

2.违反规定未交个人工会会,涉及金额2760.78元。

2020年度中共婺源县委党校13名干部应交未交个人工会会费2760.78元。

3.租金收入未申报纳税,涉及金额23800元。

2020年7月,镇头镇人民政府收取房屋租金收入23800元,未开具税务发票。

四、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及资金专项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的部署和年初审计项目计划安排,今年对婺源县2020年度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

从审计情况看,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扎实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逐步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但是,此次审计也发现我县在乡村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以后加以改进。

1.引入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入驻县现代农业示范园。

2019年6月,婺源县兴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环保包装盒项目”作为我县招商引资项目由县现代农业示范园管委会与赋春镇政府联合招引落户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但该企业的经营范围与示范园的扶持企业对象条件不符。经婺源县主攻工业园决战园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下一步将该企业调整搬迁至婺源县工业园区小企业创业基地进行生产。

2.挤占挪用村庄环境长效管护资金27845元。

审计抽查发现,中云镇3个村委会挤占挪用村庄环境长效管护资金27845元,其中:方村村委会列支公墓山清理工资250元,横槎村委会列支公墓山公路两边清理工资10540元,晓林村委会列支四好公路农民工工资、供水设施维护工资等17055元。

五、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审计情况

今年国有企业审计主要对县商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能够按《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财务核算,财务收支基本遵守相关财经法规,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单位的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店面租金收入未足额纳税。

2018-2020年,县商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店面租金收入9432587元,实交税金460800元,租金收入未足额纳税。县商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已于2021年7月5日向国家税务局申报并缴纳入库296910.78元,已完成整改。

六、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20年度共完成政府性投资审计项目716个,报送审计总金额15.55亿元,审定金额14.59亿元,共核减工程造价0.96亿元,平均核减率为6.17%。

七、审计建议

(一)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切实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一是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是进一步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严格规范预算执行,控制预算追加,强化预算约束;三是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及时掌握预算执行动态,严格落实预算法,切实强化预算约束,将预算安排与存量资金盘活统筹、绩效结果运用统一起来,从源头上解决资金结余沉淀等问题。

(二)强化财政管理,促进财政政策和资金提质增效一是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理念,严把支出政策关口,从严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盘活各类沉淀资金资产。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绩效管理体系,逐步实现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

(三)增强财源意识,实现良性循环财政一是推进财源体系建设,落实财源建设责任制,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着力发展实体经济,实现从经济到财政的良性循环。二是要规范举债行为,防范财政风险,杜绝隐性债务发生,控制债务规模,优化政府性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增强财政后劲,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夯实建设单位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业主单位对项目前期工作一定要做到充分到位,建设过程中管理人员要履职尽责,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签证,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并办理工程结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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