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蚺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黄志英为婺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詹健文为婺源县鄣公山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婺源县教师进修学校、婺源县卫生学校)校长,不再在婺源县政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按原职务管理;
俞清溪为婺源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主任;
胡进生为婺源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大队长,不再在婺源县导游管理服务中心按原职务管理;
程建华为婺源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大队长,不再在婺源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按原职务管理;
吴杰敏为婺源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免去其婺源县中医院副院长职务;
胡新华为江西婺源森林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婺源县大鄣山灵岩景区管委会(婺源县灵岩洞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胡根保为婺源县大鄣山灵岩景区管委会(婺源县灵岩洞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副主任(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小珊为婺源县鄣公山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婺源县教师进修学校、婺源县卫生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葛文涛为婺源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余时超为婺源县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院长(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镜飞为婺源县地方病防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俞敏为婺源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胡丹华为婺源县公安局大鄣山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何慧珍为婺源县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按正科级管理),免去其婺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洪威为婺源县市政公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按正科级管理),免去其婺源县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婺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洪婕为婺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吴竹仙为婺源县司法局蚺城司法所所长,免去其婺源县司法局赋春司法所所长职务;
张顺荣为婺源县司法局赋春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江树标为婺源县司法局江湾司法所所长,免去其婺源县司法局大鄣山司法所所长职务;
方立冬为婺源县司法局大鄣山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洪峰为婺源县司法局中云司法所所长,免去其婺源县司法局段莘司法所所长职务;
俞思鹏为婺源县司法局段莘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胡建国为婺源县司法局秋口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毛信哲为婺源县司法局思口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欧阳鹏为婺源县司法局镇头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吴雄伟为婺源县司法局溪头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吴鹏为婺源县司法局沱川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王群英的婺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胡根树的婺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方忠伟的婺源县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院长(主任)职务;
何信庆的婺源县地方病防治院院长职务;
胡启标的婺源县司法局思口司法所所长职务;
戴文涛的婺源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以上涉及企业职务任免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婺源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