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蚺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程汝飞为婺源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
詹森田为婺源县公安局政工科科长,免去其婺源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帆为婺源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鸿为婺源县档案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孙建龙为婺源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经理(试用期一年);
陈丽珍为婺源县茶叶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荣武为婺源县旅游经济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江莉为婺源县鄣公山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婺源县教师进修学校、婺源县卫生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戴文涛为婺源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免去其婺源县中医院副院长职务;
吴杰敏、洪日明、叶继荣为婺源县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程丽红为婺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信庆为婺源县地方病防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程健强为江西婺源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按副科级管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
黄菊枝的婺源县公安局政工科科长职务;
毛玮的婺源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詹钟鹏的婺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赋春中队中队长职务;
王进生的婺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项永龙的婺源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朱永钦的婺源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查国林、吕志坚的婺源县中医院副院长职务;
戴新平的婺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朱永兴的婺源县地方病防治院院长职务;
程根明的婺源县茶叶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职务;
项磊的婺源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程留飞的婺源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以上涉及企业职务任免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