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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江帆正式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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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府字〔2019〕22

婺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江帆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蚺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江帆同志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可以正式任职。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江帆为婺源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18年2月起算。

 

 

婺源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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