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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婺源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审议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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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打好我县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战的关键一年。按照国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提出2019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战略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和省委十四届六中、七中全会精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坚持问题为导向,大力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实施全流域生态环境系统性保护修复,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着力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努力推动婺源县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抓好突出问题整改

1.立行立改,狠抓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落实。针对上饶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我县的8个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清单(问题整改清单附后),按照省、市部署,开展联合调查,迅速核实情况,全面查明原因,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问题整改清单中涉及的部门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迅速制定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工作目标、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时限要求,扎实推进问题的整改,确保按时间节点全面整改到位。(县环保局牵头负责,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城管局、大鄣山乡、赋春镇配合) 

2.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全面排查工业、生活、农业面源等污染物排放以及危废处置、尾矿库和违规占用岸线、侵占自然保护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排查关联性、衍生性问题和其他生态环境问题及风险隐患,尤其是2016年1月以来发生的破坏长江生态环境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推动问题整改。严把产业准入门槛,落实空间管控要求,严控岸线河湖段开发,强化日常监管处置,加强考核执纪问责。(县环保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工信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分别牵头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蚺城街道办、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

    3.全面彻底,滚动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各有关单位要紧盯问题清单与台账,分类施策、对症下药,全面推进问题整改。能立行立改的问题要迅速整改;对违法违规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态度坚决、行动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整改到位,确保“清零”;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需要逐步解决的问题,要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改方案,限期完成;对整改难度大的问题,要组织力量集中攻关,建立协调机制,加大统筹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县环保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工信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分别牵头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蚺城街道办、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

4.加强督促检查。对市长江办移交我市的8个生态环境问题等其他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挂牌督办,深入一线,明查暗访,逐一督促检查整改,一件一件抓好落实;对照问题清单台账,不定期随机抽查问题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县环保局牵头负责,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城管局、大鄣山乡、赋春镇配合)

三、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开展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

(一)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

5.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加快推进县城、建制镇、重点乡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加快推进城南污水处理厂的一级A提标改造项目,保障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建立健全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健全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规范农村生活垃圾第三方处理的运营和垃圾渗滤液收集运输和安全处理,切实提高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水平。2019年底, 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水平明显提高。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力争2020年3月底前竣工投入运营。(县城市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蚺城街道办、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发改委配合)

6.大力推进化工污染治理。深入开展全县化工污染专项整治,严格监管、依法严惩化工企业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确保达标排放。实施严格的重化工企业市场准入制度,严禁在乐安河和沿河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强化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2019年底前,初步实现化工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全覆盖;制订化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县级及以上政府预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修编。(县工信局牵头负责,县环保局、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配合)

7.大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农业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物排放力度,提升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利用和替代利用。2019年底前,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2%以上,大型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2020年底,全县重点区域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15年减少3-5%。(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蚺城街道办、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县环保局配合)

8.大力推进尾矿库污染治理。开展全县尾矿库专项整治,调查摸清底数,对尾矿库环境状况进行风险评估,建立尾矿库环境风险管理档案,科学编制尾矿库污染防治方案,“一库一策”系统整治重点尾矿库。2019年起,严禁在乐安河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改、扩)建尾矿库。(县环保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按责职分工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蚺城街道办、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县林业局配合)

(二)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9.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全面取缔各类保护区内的入河排污口,全面完成违规设置的入河排污口整改扫尾工作,加快优化布局,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提高水功能区达标建设,2019年底前完成各类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县环保局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蚺城街道办、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县水利局配合)

10.深入开展乐安河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2019年底前完成乐安河违法违规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工作。全面开展岸线利用专项检查,摸清现状,建立台账,依法整治违规违法占用、乱占滥用、占而不用等行为。(县水利局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蚺城街道办、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县直有关部门配合)

11.加强森林生态修复和保护。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加快推进造林绿化与退耕还林、封山育林、低产低效林改造等项目,完成1.11万亩人工造林、3万亩、封山育林17.7万亩森林抚育任务。(县林业局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蚺城街道办、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

12.加强湿地保护。健全全县湿地保护管理制度,建立湿地生态系统损害鉴定评估机制,增强全县湿地监测能力和管理水平。以国家级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完成一批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县林业局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蚺城街道办、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

13.推进水生生物保护。加强渔政执法,加强保护区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捕鱼、毒鱼、电鱼”行为。加强珍稀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探索“巡护员”制度,做好人工增殖放流工作。积极推进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退捕禁捕工作。(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蚺城街道办、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县公安局配合)

四、加快构筑综合立体交通体系,进一步畅通战略对接通道

14.全力推动航空发展建设。持续加快推进婺源通用机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努力形成以三清山机场为主干,各地通用机场布点建设为支干,直升机起降点为依托的“一干九支”布局合理、运转高效三级航空运输网络体系。(县发改委,各有关乡镇政府牵头负责,县直相关单位配合)

15.加快推进铁路通道建设。积极配合做好京福铁路和九景衢铁路项目的后续工作。(县铁路建设办牵头负责,铁路沿线有关乡镇政府配合)

16.加大公路项目建设力度。积极配合做好德上高速公路赣皖界至婺源段等项目前期工作和征地拆迁协调工作。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县城外环线(三期)、台小线赋春绕镇公路、浙临线婺源岭脚至浙源段等公路建设项目。(县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乡镇政府牵头负责,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等部门配合)

五、加快动能转换,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

17.着力增强创新能力。创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国家级示范区,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一产一策”培育壮大鞋服、电子信息、中医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优势产业。 实施传统产业循环化、绿色化、清洁化改造,推进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积极创建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示范工程,提升全市工业绿色发展水平。(县工信局、县发改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有关单位配合)

18.加快产业升级步伐。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动发展动力转换,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新兴产业倍增工程,开展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行动。加快推进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健全农产品标准化及可追溯体系;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做强油茶、竹类、香精香料、森林药材、苗木花卉、森林景观利用等林下经济产业;大力推进全域旅游,进一步提升景区发展水平大力促进文旅融合,努力打造“婺源标杆”。积极推动绿色发展示范,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支持积极探索推广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新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推进全方位对外开放。广泛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谋划实施一批国际产能合作、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园区项目。进一步鼓励县外企来婺源投资发展,加快已签约的企业项目落地进资。(县发改委、县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蚺城街道办、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

六、健全体制机制,积极构建共抓大保护工作新格局

20.建立共抓大保护工作新机制。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要求,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职能,协调解决有关重点难点问题。县生态环境局要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强化长江经济带环保督查、生态环境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履行职责,推动问题整改;各乡镇要承担起主体责任,确保共抓大保护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环保局牵头负责,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蚺城街道办、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

21.建立规划综合管控机制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按照国家部署,2019年底前配合省长江办完成《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调整完善规划内容;对接国家、省、市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指南”,制定我县负面清单实施细则。(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蚺城街道办、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

22.建立流域生态保护补偿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加快建立全县河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县财政局牵头负责,县环保局、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蚺城街道办、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

23.强化水环境质量检测预警机制。按照国家布署,配合建设“国家—省—市”三级水质量监测预警体系,按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国控断面水环境质量统一监测、统一发布、按月评价、按季预警等相关工作。(县环保局负责)

24.建立行政司法协调联动共治机制。加强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健全线索转递、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日常工作机制,建立跨行政区划司法办案协作配合机制,建设一批具备资质的涉生态环境资源案件鉴定机构。完善跨区域公安、司法机关办理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环保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婺源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清单

序号

县(市、区)

问题

类别

问题内容

具体位置

整改任务

工作目标

时限要求

整改主体责任

整改监管责任

备注

1

婺源县

地下油罐更新改造

我市共有加油站353个,地下油罐1233个,已完成更换双层罐或者设置防渗池(个数)的加油站共331个,地下油罐1156个,完成率93.8%。

婺源县有2家加油站未完成。

全面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双层罐改造。

完成率100%

2019年11月底前

婺源县人民政府

上饶市生态环境局

专项审计反馈问题

2

婺源县(森林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婺源县(森林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侵占自然保护区

鸳鸯湖景区廊桥等15个点

鸳鸯湖片区实验区

根据《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林业局第50号令),以及向国家林草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司多次请示、咨询,拟尽快对保护区实验区的鸳鸯湖景区旅游设施申办行政许可,现正落实申报材料的整理、准备工作。

已对林业工作站站长进行约谈通报,对业主已罚款,林业局下达了责令通知书和限期整改通知书。罚款3.2万元,拆除面积3000平方米。

2020年底

县文广新旅局、赋春镇政府

婺源县人民政府

整改中

3

侵占自然保护区

银源水电站

大鄣山片

缓冲区

制订整改方案和评估方案,评估后协商退出,拆除,生态修复。

退出

2020年9月底

县水利局、大鄣山乡政府

婺源县人民政府

整改中

4

侵占自然保护区

云潭电站

大鄣山片

缓冲区

制订整改方案和评估方案,评估后协商退出,拆除,生态修复。

退出

2020年9月底

县水利局、大鄣山乡政府

婺源县人民政府

整改中

5

侵占自然保护区

葛藤洲电站

大鄣山片

实验区

生态专项评估,确保生态流量,向绿色小水电方向发展

确保最小生态流量下泄,保证最小生态需水。确保葛藤洲水电站坝面干净整洁,漂浮物和垃圾及时清理。

2020年9月底

县水利局、大鄣山乡政府

婺源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编制完成

6

侵占自然保护区

星江水电站

文公山片

实验区

生态专项评估,确保生态流量,向绿色小水电方向发展

确保最小生态流量下泄,保证最小生态需水,确保星江水电站坝面干净整洁,漂浮物和垃圾及时清理。

2020年9月底

县水利局、大鄣山乡政府

婺源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编制完成

7

婺源县

生活污水治理

排放水质标准不高

婺源

制定整改方案,责令当地政府加快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建设。

排放标准一级B提高到一级A

预计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婺源县人民
政府

市城管局

其他

8

婺源县

非法采砂

江湾镇汪口村委会姚村坦村江湾镇汪口村委会姚村坦组有人在河边挖沙

江湾镇汪口村委会姚村坦村

严格河道采砂审批制度,提高河道巡查密度和对违法采砂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检查发现的违法采砂问题,由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执法组,依法立案查处,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机具设备,恢复河道管理范围内原貌。

严格执法,对违法采砂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责令恢复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原貌,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婺源县人民政府

上饶市水利局、婺源县水利局

2018年12月24日省环保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件

    文件解读: http://www.jxwy.gov.cn/jxwy/zcjd/201910/5571693c950a4fd5b76441c742c774c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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