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政府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聚焦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目标要求,强化法治引领和保障,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为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婺源篇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现将我单位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2024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1.强化理论武装,全面提升法治素养。县政府办公室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抓好“关键少数”,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全面依法治国的主题,深入学习法律法规,通过干部职工会议、专题培训会议、党员大会、等,丰富法治理论学习形式和学习内容,抓好学习型机关建设,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今年以来,党组及支部已开展专题学习7次,撰写心得31篇。持续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开展县领导讲专题党课、办公室领导到支部讲党课、支部书记讲党课、党员干部党旗下讲话等20余次。
2.强化政府督查,推动工作高效落实。2024年以来,切实履行督查督办工作职责,共形成各类督查专报6期,下发督办通知单20期,领导批示抄清5期,开展会风督查督25次。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工作,实行县政府领导重点督办提案制度,通过听取情况汇报、实地调研等方式,与代表委员和承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对后续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实现“督办一件建议,促进一个领域工作”的目标。截至目前,共督促部门协助县级主办单位办理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47件,答复率、满意率均达100%。
3.强化法治宣教育,营造良好治法氛围。一是健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采取集中学习或自学形式利用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学习强国等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知识考试,合格率达到100%,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等知识竞赛网上答题活动。通过多措并举进一步增强了办公室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强化普法宣传。持续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普法和防非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通过集中宣传和常态化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防范金融活动宣传教育工作,今年以来,累计向全县用户发送非法集资预警提示短信26万条,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大型集中宣传活动4次,组织各乡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6次,常态化宣传30余次,发放宣传折页2万余份,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提高自身风险防范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活动。三是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政务信息主动发布机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横幅、展板等传统媒介,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相关的政务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通过“问政江西”等平台,对群众关注的热点或重大舆情及时回复办理,截至目前,共收到群众信访事项434件,及时回复率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县政府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法治宣传教育还不够扎实,虽然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逐年提升,但法律知识掌握还不够深入,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法治宣传形式不够多样化、内容不够丰富,针对性、时效性和实用性仍需提升。三是特色亮点不够明显,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探索不够深入,能被推广、借鉴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较少。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县政府办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办公室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开展会前学法,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及时传达学习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亲抓亲管亲推进,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办公室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听取县政府办公室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进展,对县政府办公室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严格按照上级相关工作要求履职尽责,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到年终述职报告,以“述法”促“履职”,形成述法报告制度化、常态化机制,统筹推动全办上下坚持依法履职。
四、2025年工作安排
1.进一步提升法治素养能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班子成员学法的重要内容,并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形成常态化学习机制,推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防范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2.进一步完善部门权责清单。按照职权法定和精简效能的要求,明确县政府办公室行政权力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及时调整动态,并向社会公布,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用权。
3.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着力抓实提升“关键少数”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全面落实行政争议沟通协调机制,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为。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面提高行政应诉案件政府及部门负责人的出庭率,全力推进“两降一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