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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婺源县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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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126日至20221月1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红十字会党组进行了巡察。3月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红十字会党组反馈了巡查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任务及措施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县委工作方面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不深不实。

整改措施:认真研究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时间安排、学习形式和要求等。召开专题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及关于红十字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本会主要负责人带头学,各班子成员相互开展交流研讨,认真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并结合红十字会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努力做好“三救三献”主业工作,努力发挥党委、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不深入,对存在的执行力不强问题未查改。

整改措施:一是灵活采取多种形式继续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通过学习、调研、座谈和服务困难群众等形式做细做实做深大讨论活动;二是将纪检部门约谈的“四服务”排名落后中捐赠款公示不及时等问题纳入问题整改清单,努力转变工作作风。

3.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

(1)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不到位。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建设,对“爱在婺源”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严格落实“三审制”的要求,慎重及时发稿,宣传好我县红十字会工作,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

(2)思想阵地建设有欠缺。

整改措施:设立县红十字会宣传栏,加强机关及基层红十字会基层阵地宣传,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红十字会工作法律条规等内容,并面向广大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服务对象开展宣传,大力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偏差。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要求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党纪法规,结合实际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各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管领域和人员加强管理教育,全力防范和杜绝违规违法行为。认真组织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为县红十字会全体党员干部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2)开展廉洁婺源建设相关工作不到位,没有对一体推进“三不”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整改措施:按照廉洁婺源建设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一体推进“三不”等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强化廉洁家风建设,不断增强县红十字会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2.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不到位。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力传导不足。

整改措施: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力传导,县红十字会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每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带好身边的工作人员,管好亲属子女。

(2)形式主义依然存在。

整改措施:县红十字会党组书记根据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撰写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报告,并要求全体班子成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以事实为依据,认真撰写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报告、工作报告等材料,加强材料审核把关,提升材料质量

3.发挥党委、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不够。

(1)接受定向捐款不符合章程。

整改措施:汲取教训加强定向捐赠审核把关工作,坚决拒绝接受不合法不合理及非人道援助用途的捐助行为。加强对捐赠协议内容的审核,避免出现与“人道、博爱、奉献”核心宗旨不相符的内容。

(2)定向捐赠资金未按协议支付。

整改措施:今后汲取教训规范定向捐赠资金支付程序,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直接支付受赠方,定向捐赠款将直接支付受赠方账户,今后工作中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3)擅自提高日常救助标准。

整改措施:坚持对人道救助事项进行会议研究,将救助资金向特殊贫困人群倾斜,单笔救助数额也要在会议上按标准研究决定,避免随意性较强问题的出现。2022年9月28日,经过党组会议讨论,重新制定了《婺源县红十字会人道救助管理办法(试行)》。

(4)备灾仓库设置不达标。

整改措施:将备灾仓库建设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备灾仓库管理制度,对现有物资进行盘点登记及妥善保管,并建立物资接收与出库制度,做好物资出入台账。

(5)捐赠物资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捐赠物资发放事宜都需会议研究通过,经主要负责人审批后进行。坚持对发放对象进行审核把关,并做好捐赠物资发放的监管工作:如通过乡镇、村居发放的,要求其单位及时发放并提交有领取人签字的物资发放表,县红十字会还将进行跟踪监督;条件允许则组织志愿者到现场发放物资,争取当地政府、村居的密切协助,努力保证将捐赠物资发放给最需要的群众手里。

4.基层红十字会发展管理有缺失。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乡镇、社区(村)基层红十字会的指导,要求各基层红十字会根据各单位实际制定红十字工作计划、开展红十字活动,并做好活动台账;二是按每个团体会员单位1000元、每个会员10元的标准收取会费;三是督促各乡镇(街道)深入开展组织建设,达到“有机构、有场地、有人员”等“六有”要求,因地制宜开展人道救助、红十字志愿服务等活动;四是物资发放有监督,及时跟进物资发放进度,督促相关居委会将救助物资发放到位。

5.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项目建设将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招投标,对电脑、空调、运动器材等实施政府采购。

6.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

(1)在捐赠专户中违规列支机关工作经费。

整改措施:认真贯彻《江西省红十字会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精神,严格限制列支额度和使用范围,捐赠资金除红十字会接收、使用捐赠财产开展人道救助工作所产生的实际成本外,不能列支机关办公经费。县红十字会党组就此问题做出书面检查,保证今后工作中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2)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措施:规范公务接待程序,严格执行一函三单要求,公务接待必须要有来函,杜绝电函接待行为。

(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措施:依规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接受捐赠的办公桌椅、电脑等物品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7.作风建设不严不实。

1)文字材料照搬照抄。

整改措施:吸取教训按照工作实际认真撰写整改材料,认认真真做事,实实在在撰文,把查摆出来的问题一一加以解决。加强材料审核把关,提升材料质量。县红十字会党组就此问题做出书面检查,今后坚决防范和杜绝类似问题的产生。

(2)落实保密制度不严格。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将秘密文件单独登记、单独存放,并遵照“不能复印,不能拍照,不能在涉密计算机上处理,不能上传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的要求办理密件。

(3)存在慢作为。

整改措施:20227月21日召开婺源县红十字会理事会、监事会,选举产生县红十字会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1.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

整改措施:制定县红十字会党组议事规则和程序,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变动、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党组集体研究作出决定。党组集体研究时,由具体事项分管党组成员提交讨论方案,每位党组成员逐一先行发表意见和看法,党组书记最后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意见,经党组成员表决后作出决策。

2.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偏差。

(1)党建主体责任认识不够。

整改措施: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不断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避免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的出现。每年定期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会议记录,吸取教训杜绝会议造假行为。

2)组织生活虚化弱化。

整改措施:认真纠正组织生活虚化弱化的问题,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结合实际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红十字志愿服务、困难群体救助、关爱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等服务群众实践活动,努力帮助困难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创新支部党课活动形式,结合本职工作开展理论思想交流,引导和鼓励党员干部撰写理论交流和业务交流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793-7352299,电子邮箱:wyxhszh2021@163.com

中共婺源县红十字会党组

202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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