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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婺源县中环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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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婺源县中环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婺城投字〔20225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基本同意编制单位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后的项目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婺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及赋码:项目名称为婺源县中环路建设工程,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及监管系统赋码为2209-361130-04-

01-389538

三、项目建设地点:婺源县城区。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道路约3220m,起点于城南大鄣山路,终于城西民德路,包括土石方、道路路面路基、给排水、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

主要技术指标:

1)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

2)道路红线宽:K0+600K3+280段红线宽度25mK3+280K3+559.519段红线宽度16m

3)设计速度:40km/h

4)路面结构:沥青混凝土路面;

5)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15年;

7)交通量饱和状态道路设计年限:15年;

8)路面结构计算荷载:BZZ-100

9)地震标准:根据《江西省地震动参数区划工作用图》,地震烈度为Ⅵ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0.05g

10)涵洞设计荷载:城-B

11)其他技术指标按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定执行。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18353.0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3409.8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92.13

万元,基本预备费810.10万元,暂列金额1340.98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

六、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七、节能审查意见和相关要求:请按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设计规范,切实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八、招标方式:请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省、市、县有关招投标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九、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

婺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婺源县中环路建设工程的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意见》(婺自然资预字〔202222号)。

十、项目变更及文件有效期规定:

1、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本项目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接文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下步施工图设计,尽快组织实施,发挥投资效益。

                       婺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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