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婺环评字[2022]20号 关于婺源县“四好农村路”思口至高砂公路县道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字体:   

婺环评字[2022]20


婺源县“四好农村路”思口至高砂公路县道升级改造工程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婺源县文公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送的《婺源县“四好农村路”思口至高砂公路县道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批复意见

项目位于江西上饶婺源县思口改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9849.66万,环保投资423路线全长21.228km。路线起点(东经117°4816.820″,北纬29°2131.714″),终点(东经117°4534.935″,北纬29°1422.657″)。项目公路标准建设,该项目的工程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临时工程环保工程

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缓解和控制环境不利影响。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施工期采取有效工程措施,对路基及桥涵进行防护;合理调配土石方,减少取(弃)土方数量和临时占地数量;表土临时堆放场选址远离水体及居民点设置,并设置临时排水沟及拦护措施。不得在各类生态敏感区范围内设置取土场、弃渣场、混凝土拌和站、施工营地、施工场地等,涉及水源涵养路段禁止排放污水等。及时运走、规范处置工程废料,施工泥浆、桥梁基础弃渣、施工垃圾等在道路建设红线内堆放(不新增用地),经处理后及时清运至弃土场。采取有效的工程措施,对路基、桥涵及边坡进行防护,及时做好深挖高填路段、料场、临时施工场地和取弃土场等的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工作。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噪声主要为营运期的机械及设备噪声和营运期的交通噪声。施工期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合理布局,文明施工,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等,噪声达标排放。营运期加强绿化措施,并通过加强交通管制,汽车禁止鸣笛,及时维护路面状况等降低噪声。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基础开挖废水、设备冲洗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施工场地设临时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沿线租用民房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粉尘及沥青烟。施工期采取遮盖措施,减少起尘量;配备一定数量的洒水车,对相关施工路段进行洒水处理,防止施工线路地表开挖、施工场地起尘。沥青砼铺设采用封闭性较好的沥青摊铺车,施工期间外排沥青烟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

(五)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渣、拆迁建筑废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弃渣设置一个弃土场堆存;建筑垃圾由婺源县城市管理部门统一调配,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项目运行和竣工验收的环保要求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你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你公司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其他环保要求

)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本项目批准后,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环保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批准后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日常环境监督管理要求。思口人民政府加强属地管理,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大队加强本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送思口人民政府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上饶市婺源生态环境局

                                                              20229 1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