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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S302紫曲线高砂至武口大桥段绕城公路 两侧绿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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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S302紫曲线高砂至武口大桥段绕城公路

两侧绿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婺源县文公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将S302紫曲线高砂至武口大桥段绕城公路两侧绿道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审批的请示》(婺文公交投字20204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组织有关专家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审查,基本同意设计单位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后的初步设计,下阶段应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婺源县文公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址:婺源县起点位于工业园区高沙村以东,终点接原省道武口大桥北侧。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绿道工程采用沿主体道路拓宽改建的方式建设。K0+000-K8+182.321段两侧于设计主体道路硬路肩边缘处增加1.5m宽隔离带+3.5m宽绿道; K8+182.321-K10+251段与朱熹大道共线,利用现状朱熹大道东侧非机动车道做为单侧绿道改建,改建方式为路面中修罩面。

四、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五、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概算为10534.710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8146.5939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为760.928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68.6346万元,预备费478.8079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479.7453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资金。

六、项目变更及文件有效期规定:

1、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本项目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婺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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