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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内外商投资(技改)项目核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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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婺源县工业和
信息化委员会
处(科)室 投资规划股 填表人 程丽宏 联系电话 0793-7363115
部门代码(9位)
(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第9至17位)
014799116
主项名称 权限内外商投资(技改)项目核准 主项代码
(5位)
*子项名称 *子项代码
(3位)
*办理项名称 *办理项代码
(2位)
事项类型
(一级)
行政权力 事项类型
(二级)
行政许可
办事对象
(多选)
按服务主题分类 *如办事对象包括个人,请选择(多选)
*如办事对象包括法人,请选择(多选)
行使层级 行使类型
*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办件类型
(多选)
设定依据

  
   1、《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和委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饶府字〔2013〕70号)文件中“凡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不需要国家、省、市配置资源或平衡建设条件或国家有行业准入要求的企业(技改)投资项目,下放县工信委管理”。
   2、《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45号)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项目核准机关,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和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婺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责任处(科)室 投资规划股
实施主体性质 *受                            委托
*联办机构
受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及投资政策、行业准入标准;

3.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4.地区布局合理;

5.主要产品未对国内市场形成垄断;

6.未影响我国经济安全;

7.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

8.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9.未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数量限制  本事项                数量限制。


申请材料
形式标准

1、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材料目录》的要求提供相应申请材料;
2、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书写或打印;如材料中有非A4规格且只作单面记录的纸张,一般应粘贴在A4纸上后再行提交;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尽量提供原件,如涉及其他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因单位管理需要,原件不便提供的,应当提供盖有公章,并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
申请材料
清单
(请逐行填写,若行数不够,可添加行)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电子文档份数 形式标准要求
申请人请示
文件
申请人自备 1 1 A4纸,电子档内容与原件一致
具有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 中介机构
提供
1 1 A4纸,电子档内容与原件一致
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意见 环保部门
核发
1 1 A4纸,电子档内容与原件一致
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审查意见 国土部门
核发
1 1 A4纸,电子档内容与原件一致
县发改委节能审查意见 县发改委
核发
1 1 A4纸,电子档内容与原件一致
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安全评价意见 县安监部门
核发
1 1 A4纸,电子档内容与原件一致
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审查意见 县规划部门
核发
1 1 A4纸,电子档内容与原件一致
审查要点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及投资政策、行业准入标准;

3.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4.地区布局合理;

5.主要产品未对国内市场形成垄断;

6.未影响我国经济安全;

7.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

8.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9.未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殊程序 特殊程序名称(多选)
特殊程序办理人:有资格的咨询机构
特殊程序建议时间:60天
*中介服务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请填写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名称及具体条、款、项的完整内容)
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要求
中介服务内容
*中介服务机构名录 (以附件形式提供)
办理流程 *预约 *预约电话号码
*网络预约地址 http://
申请 提交方式 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
机构
婺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投资规划股
接收地址 婺源县蚺城路26号县政府大楼二楼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网络提交 网址 http://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
机构
接收地址
*传真提交 传真号码
工作时间
(列出各种申请提交方式的对应工作时间)

窗口提交:国家法定工作日:夏令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冬令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受理
(列出与各种申请提交方式对应的予以受理、不予受理和告知补正3种情形下的处理方式,包括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出具和送达方式、告知补正的方式、逾期不告知的处理方式等内容)

   申请人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被受理的,可获得办理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可获得办理机构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中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构要当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通知书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 办事对象查询办理进程的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0793-7351162)、婺源县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rwy.jxzwfww.gov.cn/GOVS/wyx)等方式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文书的类型、名称、有效期、存续条件:
 
办理结果:《权限内企业投资(技改)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决定书》,认定证明有效期两年
送达方式 送达方式:现场领取。领取地址:婺源县政府大楼二楼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夏令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冬令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支持快递送达。
到窗口次数
次数(阿拉伯数字) 2
办理期限 *申请期限 申请期限: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受理期限 (2)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事项收费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减免收费的情形
行政相对人权利
提交申请并经受理后,有权了解审核、审批的进展情况,办理机构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行政相对人义务 1、应当按照申请文本的规范性要求,如实向实施机构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实施机构依法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和询问时,应当给予配合,如实陈述并提供相关情况和材料。
咨询途径 窗口咨询 窗口名称 婺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投资规划股
窗口地址 婺源县蚺城路26号县政府大楼二楼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工作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夏令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冬令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电话咨询 电话号码 0793-7363115
*网上咨询 机构咨询
网址
http://
政务微博
网址
http://
*电子邮件咨询 电子邮箱
*信函咨询 咨询部门
名称
婺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投资规划股
通讯地址 婺源县蚺城路26号县政府大楼二楼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 333200
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 窗口名称 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 婺源县政府大楼二楼
工作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夏令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冬令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监督投诉电话 0793-7351162
*信函投诉 投诉受理
部门
婺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 婺源县蚺城路26号县政府大楼二楼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 333200
通办范围 通办类型
通办范围
网上支付 网上支付
方式
(多选)
办理流程图 以附件形式提供。
(明确清晰地绘制出政务服务事项所涉及的法定程序和环节以及时限要求,并附以相应的文字说明。提供图像型或表格型格式文件。)
申请材料的格式文本、示范文本和常见错误示例 以附件形式提供。
(应以WORD、EXCEL、PDF等电子文档格式提供政务服务事项申请表格的格式文本、示范文本以及常见错误示例。)
结果样本 以附件形式提供。
(应提供证照、证明、批文等结果文书样本。样本采用安全通用的文件格式,样本中涉及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宜公开信息的,须作隐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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