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婺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效应对疫情促进经济稳定增长19条措施
【字体:   

为有效应对疫情,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现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工作举措:一、优化推进“网上办、不见面、快递送”服务模式1、实行“网上办”。对接“赣服通”“江西政务服务网”,充分利用“江西省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等网络平台,推广行政许可审批系统,注册登记、行政审批等各类事项推行网上办、网上批。

2、加快“以照含证、集约办理”改革。对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等事项,依照省局整合再造的业务流程,实行一次申请、信息共享、分头审批。审批通过后,只发放一张同时加载许可证二维码信息的营业执照,切实简化申报程序,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3、推行“电子证照”和纸质证书“快递送”。积极推动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等证照电子化。对确需纸质证书的快递免费寄送。

二、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

4、开设应急审批服务通道。加快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及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等证照审批。对生产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的企业急需上市审批的事项,积极协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企业对接,深入企业对生产厂房设计布局、设备购置要求、质量标准、技术专业人员配备、生产规范化要求等进行指导,协调解决生产企业集中灭菌、检验等相关工作,加快企业投产步伐。5、强化计量检测服务。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医疗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校准服务,对检定、校准项目外的计量器具检定、校准需求积极提供咨询和引导。6、积极提供标准服务。为口罩、防护服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及时提供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查询及制订企业标准并完成自我公开声明提供全程服务。积极为政府、医院、疾控中心提供疫情防控相关标准服务。

7、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支持重要医药物资实行集中采购、统一供应,多渠道多举措尽力满足口罩、消毒液、酒精等需求。指导企业采取“线上预约、送货上门”方式销售口罩等防护用品,缓解群众需求,增强群众信心。三、全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8、创新现场核查方式。疫情防控期间,在行政审批等业务办理过程中,除涉及安全、环保等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外,对确需现场检查、现场确认的,可先采取自我声明承诺、告知承诺、远程视频评审等方式申报,疫情结束后再行补充,不因疫情而耽误企业复工复产。其中特种设备许可: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办理换证导致许可过期的,在疫情解除后的3个月内可以重新提交换证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经营地址、负责人、经营项目、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疫情期间到期需换证的,由申请人声明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以及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不再进行现场核查,申报期限顺延至疫情解除后30日内,许可证有效期顺延至疫情解除后60日。9、特事特办。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申请办理复查、换证等业务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办理。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顺延至一级响应终止之日后的60天止。对认证证书有效期满或需监督审核及再认证维持的,协助相关企业(组织)与认证机构协调延缓办理,有效期顺延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复工复产企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周期到期的,适当进行延期检定。顺延期间各企业须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确保持续符合许可、认证等状态。10、指导旅游企业复工复产。引导旅游经营企业、涉旅个体工商户改善经营场所卫生“软硬件”条件,让游客放心。加强对景区景点、涉旅行业公共卫生的监督检查,督促加强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引导鼓励涉旅酒店、农家乐、民宿、景区景点分类建立、健全行业协会,规模化经营,打造婺源旅游集中服务品牌,提高应对疫情后续影响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市场风险的能力。对未造成群体性事件、食品安全、安全生产事故的涉旅企业、个体工商户“首错不罚”,充分运用行政指导、行政提醒、行政约谈等非行政强制措施,引导、扶持涉旅经营业主合法经营、规范经营。11、为复工复产提供信息支持。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只需按照《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规定提供相关文字、图片、视频等证明材料并声明承诺材料真实,我局即为企业提供全天24小时企业信息查询服务。切实降低企业成本

12、帮助企业融资降低融资成本。加强与九江银行沟通协作,加大商标和专利质押融资的推广力度。巩固“星级文明诚信个体户”创评暨“诚商信贷通”成果,协同农商银行扩大“个私诚信贷”发放范围,帮助企业扩大融资渠道,及时缓解融资难题。

五、进一步严格市场监管

13、严格食品安全监管。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疫情防控重点时段食品安全。14、严格药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抽检监测,督促疫情防控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执法,重点打击无证生产经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七类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质量。15、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涉及特种设备企业复产复工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领导轮流现场带班规定,切实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认真开展企业复产复工前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搞好“回头看”,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同时,要对启用特种设备开展一次全面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做好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要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设备等安全监察,强化应急处置,抓好自身防护,坚决防范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16、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严格落实停止野生动物交易各项要求,宣传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关闭野生动物交易市场,停止野生动物交易,禁止在任何场所以任何方式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对相关经营者一律停业整顿,经营场所一律查封,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17、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加大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经营单位的巡查力度,提高价格投诉处置效能,密切关注以口罩为主的商品价格动向,严厉查处哄抬防护用品及制作原材料和基本民生商品价格等违法行为,督促引导企业履行价格承诺,积极参与“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系列行动。18、加强信用联合惩戒。对抗疫重点企业受疫情影响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经企业主动纠正、消除影响后,缩短公示期限,减轻或免除信用惩戒。同时对涉及疫情防控的违法失信企业,考虑其特殊危害性,从严管理,即时公示。情节严重的直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推进信息共享,加大联合惩戒力度,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19、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24小时开通12315热线接受投诉举报,引导、鼓励群众通过网络、信件等方式进行投诉举报。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及时回复投诉举报结果。影响民生的举报案件,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上述举措执行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底(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县委、县政府、上饶市市场监管局另有政策的,全县市场监管系统遵照执行;如有重叠的,按上级政策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