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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六次会议第3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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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爱英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道路窨井盖管护的建议》(第34号)收悉。根据县政府办公室要求,该提案由我局主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即刻交办,落实责任股室。在办理过程中通过电话联系方式与您进行了积极沟通。现根据我局承办情况向您答复如下:

一、城区道路窨井盖规划布置不合理问题。城市道路在新建的过程中,我们会根据您提出的建议合理地进行布局,尽量将窨井布置在车行道中间,如果因道路布置管线较多,道路路幅不够,不能满足各管线之间的安全距离时,窨井的设置将不可避免地被车子碾压;城市道路在改造过程中,由于场地限制和保障道路通行,部分道路的窨井设置将不可避免地被车子碾压;

二、井盖发出声音的问题,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窨井施工时标高未调整好,与路面高度不一致;二是井盖松动损坏。我局在以后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施工质量的管理,对移交的道路严格现场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督促建设单位整改到位后在办理移交手续;加强城区道路巡察力度,发现窨井损坏,及时修复;

三、窨井盖材料质量问题。我县目前排水井盖主要采用铸铁和混凝土两种,弱电单位主要采用复合型井盖。由于道路建设年限不一,建设单位不一,所以采用的窨井盖也不同,但在设计施工时都符合建设时段的国家标准。由于窨井盖的高低不平,以及部分超负荷车辆的碾压造成井盖破损,我局作为城市管理部门,非常重视此项工作,在日常巡察过程中,发现破损的井盖第一时间进行修复。至于井盖融入地方特色问题,您的建议很好,但由于道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不同,井盖的采购渠道不同,且我县没有生产厂商,所以很难做到统一,今后我们将联合其他建设单位和部门积极探索统一进货渠道,并挑选一家质量过硬的企业,既确保了井盖的质量,又可以将井盖进行特色化设计。

四、井盖日常管理问题。城市道路上的井盖有市政排水、给水、电信、电力、广电、联通、移动、燃气、路灯、交通、公安等单位和部门,根据《婺源县城市道路窨井盖管理办法》规定,井盖是“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我局作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在做好城市排水、给水、路灯井盖管理的同时,要求相关单位和部门加强窨井盖管理,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城市道路安全。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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