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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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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新艳代表:

您在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严控高空抛物充电问题建议》(第21号)已收悉。根据县政府办公室要求,该建议由县住建局主办,县应急管理局协办。我们均高度重视高空跑线充电问题,在办理过程中通过电话的方式与您进行了积极沟通。现将我局意见阐述如下:

一、设置相关警示标语

我局利用网络、微信、媒体、发传单和各住宅小区宣传栏大力宣传禁止高空抛物、抛线充电等安全隐患知识。进一步增强居民安全防范意识。

二、加强小区物业监管

我局根据《上饶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上饶市住宅物业服务规范和等级评定办法》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上饶市住宅物业服务内容及规范,对不按照物业行为经营服务的和侵占业主公共利益,依法进行整顿和依规进行处罚。

三、多部门联合整治

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精神,我局与城管局、交警、属地政府等多部门联合参与小区车辆违规停放、临建违建、违规种菜和饲养家禽等整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重点对住宅小区住户乱堆乱放、乱停乱占、乱拉乱挂、乱种乱养、高空抛物、毁坏公共绿地或其他公共设施等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同时对不支持、不配合的住户居民进行曝光。按照“合理布局、规范停车、方便市民”原则,已新增一批充电桩,以解决高空抛线充电问题。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婺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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