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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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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升开代表

您在县十六届人大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增加县城停车位的建议》(第12号)收悉。根据县政府办公室要求,该建议由我局主办,县公安交警大队会办。我们均高度重视即刻交办,落实责任股室。在办理过程中通过电话联系方式与您进行了积极沟通。现根据我局与县公安交警大队承办情况向您答复如下:

一、由我局负责实施的婺源县城区智能停车场项目已全面启动,本项目拟提升改造停车场 4 处,新建停车场库 11 处,分别为新华书店停车场、老地税局停车场、武营地下停车场、宝婺地下停车场、环城北路(婺源宾馆北侧)地块、天佑西路北侧(县人民检察院北侧)地块、文公北路老北站地块、沿江路中国银行停车场地块、环城北路信访局地块、朱子大道西侧地块(马踏飞燕)、茶乡东路房管局地块、紫阳公园、太白路北侧(人民银行后)、思溪路西侧、工业园区老罗宾汉地块。其中:提升改造 泊车位217 个,大型机械车泊车位 205 个,新增小车泊位 2916 个。目前,项目一期(工业园区老罗宾汉地块)已经完成招投标,马上开工,环城北路(婺源宾馆北侧)地块已建成临时停车场,其他新建停车场已陆续启动前期工作。城区智能停车场项目的建成,将极大的缓解婺源县城区停车压力

二、与此同时,我们继续加强现有停车场的服务管理,有效整合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持有停车场,采取错时、限时开放的办法,发掘发挥其使用潜能。积极探索城区道路泊车位精细管理办法,加强路边停车的执法管理,改善路边的停车秩序,使城市基础设施资源得到有效的补偿。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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