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七批)
婺源县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七批 2023年9月12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所在县区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2 | D20230907089 | 婺源县紫阳镇湖坑村,有人在我们村水源地养了几十头牛,牛粪、牛尿全部排到村里的小溪,水污染严重,影响村民生活,本人向镇政府反映多次未解决。 | 婺源县 | 水污染 | 2023年9月7日,婺源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组织紫阳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和婺源生态环境局等单位进行实地核查。 1.2023年8月14日,何某某等三人合资购入黄牛31头,在未经过任何报备的情况下,将黄牛运至距离紫阳镇岭下湖坑村1.5公里处的山坳中进行养殖。 2.该养殖场所所处区域属于畜禽养殖禁养区,31头黄牛处于散养状态,未对粪污进行收集处理。 3.紫阳镇岭下湖坑村村民用水取水点位于该养殖场所上游300米处,为长期流动状态的山泉水。 4.2023年8月22日,曾接到群众类似反映,紫阳镇人民政府、婺源生态环境局和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对该养殖场所进行了调查处理,当场要求该养殖户在一个月内重新选址,尽早搬离。 |
部分属实 | 1.2023年9月7日,紫阳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婺源生态环境局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现场检查,再次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及畜禽养殖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并责令其限期搬离。 2.2023年9月8日,养殖户签订限期搬离承诺书,承诺于9月19日前将所有黄牛搬至符合养殖要求的区域。 3.要求养殖户在养殖场所未搬离前,须将现有黄牛进行圈养,并对粪污进行收集处理,严禁随意排放。 |
无 |
3 | D20230907090 | 婺源县紫阳镇罗村水库的上面有一垃圾发电厂,生产废水排入水沟,流入罗村水库,造成水库鱼死亡二十多条。 | 婺源县 | 水污染 | 2023年9月8日,婺源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组织县农业农村局、紫阳镇和婺源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到婺源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实地核查。 1.婺源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均按环评和排污许可证要求正常运行,月度、季度和年度环境检测报告显示均达标,且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场内所有污水均自行处理净化,回收利用,不外排。现场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情况。 2023年9月10日,上饶市城市管理局根据上饶市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要求,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婺源生态环境局和紫阳镇人民政府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了实地复核。 1.经查看地下水检测报告,未发现超标现象。 2.场内所有污水均回收利用,无污水外排。 3.飞灰填埋区管理规范,膜面雨水未外排。 4.现场查看,雨水外排口未见雨水外流。 |
不属实 | 无 | 无 |
14 | D20230907101 | 婺源县紫阳镇齐村有两个工厂,一是稻谷烘干厂,锅炉烧柴、煤,灰尘、烟雾很大;二是阳光泡沫包装有限公司扬尘污染严重,两个厂均在居委会边上。 | 婺源县 | 大气污染 | 2023年9月8日,婺源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组织紫阳镇人民政府和婺源生态环境局通过调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现场核实。 1.婺源县喜龙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每年8-10月将收购的稻谷经烘干后再存入仓库。厂内装有11台低温循环式水稻烘干机,主要燃烧原料为生物质颗粒,未发现烧柴、烧煤痕迹。但现场检查时发现烘干厂房喷淋除尘设施堵塞,未正常运行,导致稻谷烘干过程中产生的部分灰尘外溢。 2.婺源县阳光普通合伙泡沫包装厂有泡沫生产和塑料包装两道工序。因市场行情不佳,泡沫生产车间近期一直处于停产中。塑料包装工序正常生产,热熔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排放。现场查看厂区及周边环境未发现明显扬尘。 |
部分属实 | 1.2023年9月7日,责令喜龙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于2023年9月17日之前修复烘干厂房喷淋除尘设施。 2.要求喜龙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在厂区周边加装新的喷淋除尘设备,定期做好厂区设备维护和环境卫生清理工作。 3.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定期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
无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