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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责令停止办学、限期整改!—— 我县组建工作专班专项整治校外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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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由县教体局、公安局、城管局、消防大队等七部门联合组成的婺源县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和治理专班对我县涉及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共计13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整治。此次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审批登记、场地设施、消防备案、消防检查、市场监管、安全检查等方面的工作,排查出存在问题63项并提出整改意见,下发停办整改通知书13份,依法责令停止办学、限期整改。同时面向社会发布风险提示公告,公布无证照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及时告诫劝阻学生及家长不参加无证照校外培训机构培训。

下一步,县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和治理专班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摸排和整治工作,进一步增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实效性,维护培训机构规范的运行环境,持续推进我县校外培训生态良性发展。


校外培训机构风险提示

双减意见出台以来,婺源县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双减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全流程监管等多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为确保双减政策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家长合法权益,充分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经县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专班现场审核,现面向社会公布婺源县义务教育阶段无证校外培训机构名单(截至2023年3月21日),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如发现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行为,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793-7416323)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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