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关于近期参保群众提问较多的问题回复
【字体:   

近期,许多群众纷纷在微信公众号中留言,咨询参保缴费的有关问题。为便于大家理解和知晓,现就有关问题统一梳理如下:

关于如何缴费

2019年4月,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职能划归税务部门。税务部门为大家提供了微信缴费、支付宝缴费、银行柜面(农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上饶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行、江西银行及其网点)现金缴费、税务大厅缴费等。推荐您使用微信缴费二维码进行缴费,简捷方便。

需要提醒的是:

1.2019年以前采取的银行代扣方式已经失效,再将现金存入以往的签约银行卡中不能实现缴费;

2.家中如果老人、小孩不会使用手机缴费,建议会使用手机缴费的帮忙缴纳,无论天南地北,二维码一扫即可;如确实无法手机缴纳,建议到银行柜面缴纳现金。

3.如家中因婚嫁、喜丧造成人口变化,或因新考入大学、在外就业并参加职工医保造成参保信息变化的,请您尽快到乡(镇、街道、园区)政府医保窗口进行变更。

关于缴费标准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暂按2020年标准执行,每人280元。2020年已按250元标准缴纳个人参保费用的,差额30元部分,在缴纳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费用时一并补缴,即2021年度实际缴费310元。


说明:

①常年参保且未断保的,直接按照当年实缴标准缴纳2021年保费310元即可;

②如是新生儿、当年退伍军人情况,按第4列“当年政策规定应缴”缴费,如2020出生的孩子,缴费560元(2020年280+2021年280),已缴2020年的不需重复缴纳。

③按文件规定,从2017年度起须连续参保,应参保未参保缴费的,在下次参保时一并补征未缴年度个人缴费部分,且不享受未参保年度医保待遇。居民需往前补缴的,按第5列补缴,如从2020年断保的,缴费590元(280+310)。

相关链接:城乡居民医保年年“涨价”?真相来了


关于特殊人群的缴费程序

①常年在我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从未断保的,请直接扫码缴费;

②以前在其他地方参保的,今年重新在县内参保的,不需要补缴往年费用,但请提供在外的参保凭证;

③ 婴幼儿参保,须先到公安部门上户口本后,携户口本到乡镇政府医保窗口进行参保登记,登记后一般第二日可扫码缴费;

④以前从未缴费的,须携户口本到乡镇政府医保窗口进行参保登记,登记后一般第二日可扫码缴费;

⑤原本在县内参加职工医疗保险转居民医疗保险的,须先携户口本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进行参保信息变更,变更后即可扫码缴费;

⑥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成年人、城镇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和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城镇已失业又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14类退役士兵、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城乡困难居民,个人不需缴费,由财政全额补助(以相关部门提供的享受名单为准)

 

关于缴费时间问题

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逾期不予补办,并不得享受当年的医疗保险待遇(节假日不顺延)。

由于医保缴费信息需在税务部门、商业银行、国库、财政等部门之间传递需一定时间,缴费后约5个工作日才能真正完成参保缴费。为不影响您正常享受医保待遇,请尽量在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参保缴费。否则,如果2021年1月1日后因病入院,可能因缴费未及时到账导致无法即时报销。

关于医保待遇问题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实现病有所医、降低家庭医疗费用支出的重要基础。2021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享受以下待遇:

特别提醒:

1.办理医保住院报销需要医保卡(社保卡)、身份证、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出院小结、费用清单等材料,请您妥善保管好您的报销材料。县内就医住院的,已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同时报销;享受医疗救助的特殊困难群众,也已实现“一单式”结算。未能及时办理转院手续或电话备案的市外就医住院的,还需携带有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进行零星报销。

2.2019年7月起全面推广使用社保卡就医结算,在上饶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可凭社保卡直接结算报销(外伤和有第三方责任的除外)。因县内医疗技术限制,需要转市外医保定点直报医院治疗的,可在县内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中医院、保健院)办理转院手续,凭社保卡在转入医院直接结算报销。

3.如您未能办理转院手续直接在市外医保定点直报医院住院,可打医保局电话(工作日5262991、节假日7350617)办理异地就医直报电话备案手续,亦可凭本人社保卡在异地直报医院直接结算报销。目前全国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已基本实现住院直报。

4.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城镇建档立卡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按上级政策执行。

5.按《社会保险法》和有关医疗保险法规政策,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明确规定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境外就医的;不遵医嘱拒不出院、挂床产生的费用;治疗期间与患者病情无关的药品、治疗费用,门诊处方与诊断不符的费用。

如何知晓是否缴费成功

①在“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税费服务--我要查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查询;

②您可直接在我局微信公众号最下方发送姓名和身份证号,我们将及时为您查询【建议缴费后5天再发送,因微信公众号只能回复48小时内的留言】

③您可在工作日拨打电话:0793-5262983或0793-5261026查询。【因咨询人数较多,如无法及时接听,还请谅解!】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我们将及时为大家解答!谢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